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的依据是什么?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之前,应当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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