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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登记机关受理社团申请登记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批准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不准予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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