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有哪些要求?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或(合伙)登记的,其开办资金应与其业务活动需要的资金相适应,开办资金由举办者自行申报,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确认并出具有关证明。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应当具有3万元以上的开办资金,如国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某行业、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郑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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