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法人已设立,初步设计已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建设资金已落实,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规定选定并依法签订了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已明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已办理,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等”方可开工,经监理单位签发《开工许可》通知后,由项目法人到郑州市水利局进行备案。
郑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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