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延续 - 增量取水,或是取水用途发生改变、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能否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一)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二)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三)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四)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的。
郑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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