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排污许可正本变更(单位注册地址变更) - 排污许可变更注意事项是什么?
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单位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