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提出并推出“双减”政策以来,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被戴上了前所未有的“紧箍咒”,郑州市将如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郑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班负责人刘敬军:结合全国“双减”试点城市主要工作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资质不全、治教不严、合同纠纷、财产安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焦虑营销”等乱象,严格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准入、严格监督管理,我们将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试点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现有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须重新进行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依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用要全部存入培训机构学费专用账户,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

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治理行动。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郑州市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对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体育部门、文旅部门和科技部门等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是开展培训服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教材管理,确保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的教材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提供和使用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其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坚决查处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培训。

四是开展常态监管专项治理行动。要严格资本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对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模式创新。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

继续实施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抽查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引导家长明白消费、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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