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身份指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业人员四类人员身份。
一、运营补贴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大中专学生的:
全日制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告);
全日制学历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学籍注册盖章页)和学籍证明(须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处印章);
二、运营补贴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失业人员的:申请人确已在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所进行过《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信息登记的,可通过申请人身份信息核查获取,无需提供。无法联网核查获取的,将通过线上渠道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以便核验,请申请人知悉;
三、运营补贴身份证明材料涉及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返乡创业证明;
四、运营补贴身份证明材料涉及退役军人的:提供军队转业(自主择业)退役证明及退役接收情况说明(退役接收情况说明应当载明“退役接受地、接受机构全称和接收时间,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