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规划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设计风貌与建筑设计怎么控制?

答: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规划管理工作细则对小微企业园的设计风貌和建筑设计要求如下:

1.【设计风貌要求】小微企业园建筑风貌应在符合区域城市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进行园区场地功能布局,加强建筑风貌设计和引导,提升工业区建设形象和品质。

(1)园区功能布局

非生产性用房中配套办公、公共服务建筑宜集中设置,形成小微企业园的服务与风貌展示中心区域,宜布局在主入口附近或邻近主干道等展示性较好的高等级界面;生产性厂房尽量布局在临城市次干路、支路一侧。

(2)园区建筑风格

小微企业园建筑风格应与整体城市环境相融合,园区内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的建筑风格宜保持统一协调。

生产建筑要求现代、简洁、实用,建筑形象需与周边建筑协调,临城市干道布局的立面宜公建化处理;生活区的公寓、食堂等建筑要求功能实用,尺度宜人,风格成片协调;非生产性用房中配套办公、公共服务建筑应体现出园区的个性。

2.【建筑设计要求】严禁在小微企业园用地内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酒店和大型商业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厂房平面布局中卫生间、茶水间、饮水供应、各类井道宜集中设置,不得预留可作为成套住宅使用的排水、排污、排烟及燃气等管道和非集中设置的卫生间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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