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申报企业出具的上年度任职收入证明。
(四)需申报附加分的,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奖项荣誉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下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
(一)企业登记信息、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二)企业一年内在郑完税信息。
(三)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四)个人全日制学历信息。
(五)个人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信息和上年度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