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规划标准是什么?

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对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规划标准如下: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0%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预留安装条件是指满足规划电动汽车充电符合要求的供配电设施应建设到位,电力线路可预留穿管敷设位置,达到充电电源接入条件,同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具备条件的,规划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5%。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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