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新建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措施是什么?

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对新建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措施如下:

1.规划编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按照规划用地的用地类别、用地面积、建筑规模等条件,对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进行控制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中,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章节中对“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存车处”的建设控制引导,明确充电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严格按照“充电设施规划标准”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在总平面图中明确配建充电设施、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和比例。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核实。将充电停放设施建设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按照审批位置(面积)和充电设施数量进行核实,对发现建设工程存在未配建或未按许可要求比例配建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配置到位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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