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老旧小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改造应满足什么要求?

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对老旧小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改造要求如下:

充分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内空闲地和道路,采取集中与分散、停车时间长短结合的方式,改造或增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方便居民出行。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城镇老旧小区,宜增设充电车棚。车棚采用轻型材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非机动车停放设施或停放点应小规模、分散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非机动车充电库(棚)应增设电动车充电桩,条件允许时,宜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非机动车充电库(棚)应设置专用充电配电箱(柜),进出线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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