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

培训机构应根据《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规范收费,使用监管服务平台售课、销课、结算,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预收费资金应全部存入预收费托管专用帐户,风险储备金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郑州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