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3个开发区及6个区所辖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含省属事业性质单位)。
航空港区、县(市)所辖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遴选,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详情咨询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因郑州市本级提名名额有限,鼓励郑州市所辖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家、省厅委等提名渠道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