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签发一般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原则上由新生儿母亲向签发机构申领。办理首次签发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 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出生时无法提供其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医学证明》上需要填写父亲信息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及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非新生儿母亲申领的,领证人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授权委托书和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申领人及领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