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配租对象为在郑就业创业的大学专科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含)以上学历人才。
申请承租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年龄在45周岁 (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并予以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