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先阅读《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三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事项目录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1.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zhengzhou.gov.cn/)
2.微信公众号(郑州市场监管)
3.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公开方式
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电话号码:0371- 66972970 传真号码:0371-66978878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52
电子邮箱:zzscjgysq@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提交《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数据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电话号码:0371- 66972970 传真号码:0371-66978878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52
电子邮箱:zzscjgysq@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