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郑州市审计局编制《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即时更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嵩山北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7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7185464
传真号码:0371-67181520
电子信箱:zzsj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四、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三)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郑州市审计局网站网址:https://zzsj.zhengzhou.gov.cn/
三、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郑州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六方面:
1.郑州市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依法允许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
5.依法允许公开的审计行政管理;
6.依法允许公开的其他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郑州市审计局编制的《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郑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郑州市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郑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审计局机关办公大厅大屏幕、门前宣传栏为补充,不定期对外发布审计相关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或在线访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郑州市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四、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受理机构
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为: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郑州市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郑州市审计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郑州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三)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郑州市审计局编制了《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建议向郑州市审计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郑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向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郑州市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互联网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4.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部分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郑州市审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特编制了《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五、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郑州市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郑州市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