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郑政办〔2021〕31号),对各类建设主体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估(考核、验收)为优秀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新获批的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一级别平台不重复补助,不同级别平台按就高原则核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