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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郑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负责。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从本机关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lsj.zhengzhou.gov.cn/)。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本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sj.zhengzhou.gov.cn/)

2、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public.zhengzhou.gov.cn/?d=36)

3、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4、现场查阅点:市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金水路86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01房间,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http://public.zhengzhou.gov.cn/?d=36后进入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找并获取该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6220747。(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

邮编:450012

电子邮箱:zzlsjbgs@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步骤”中“2、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传真号码:(0371)6622087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6220747。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

邮编:450012

电子邮箱:zzlsjbgs@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步骤”中“2、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传真号码:(0371)6622087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_1: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