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3-00209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延期
  • 2023-12-05
  • 2023-12-13
  • 通知
  • 郑政文〔2023〕202号
  •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
郑政文〔2023〕20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郑政〔2021〕18号)延长执行期至2026年12月6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