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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 2026-07-08
  • 2026-07-21
  • 通知
  • 郑政办〔2026〕3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 立法计划的通知
郑政办〔2026〕3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及市委“1+7+7+7”工作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要求,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和行业监管实际,统筹推进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立法计划落实

对立法计划中的正式项目,各起草单位要切实履行立法主体责任,专班推进,做好人员选配和经费保障;要科学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文本起草工作,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要扎实做好调研论证、问题梳理、意见征集、风险评估、资料汇集等工作;要严格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切实增强政策协同性。对立法计划中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认真谋划,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形成调研报告,为后续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市司法局要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查把关和跟踪指导,强化督促协调,全面推进计划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政府立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反馈意见建议、提供支撑材料,共同推进政府立法工作走深走实。

三、提高立法质效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论证评估,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精准把握客观规律,确保规章内容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务实管用。要坚持立法为民,有序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更好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化解民生难题,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禁止违法设定权力、增设义务,精准衔接上位法律规范、统筹相关制度要求,杜绝规章之间内容冲突、制度脱节、基层加码等问题,确保每一部规章都合法合规、严谨规范。规章出台后,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普及规章内容,提升群众、企业的知晓度和守法意识,确保规章真正发挥实效。


附件:郑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附 件


郑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4件)

序号

名称

类型

起草部门

拟提请市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1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制定

市公安局

2026年8月

2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打包修改、废止

市司法局

2026年8月

3

郑州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

制定

市国防动员办

2026年11月

4

郑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

市城建局

2026年12月

二、调研项目(7件)

序号

名称

类型

起草部门

1

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

修订

市生态环境局

2

郑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制定

市生态环境局

3

郑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制定

市城管局

4

郑州市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管理办法

制定

市公安局

5

郑州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制定

市公安局

6

郑州市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制定

市气象局

7

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制定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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