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213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生态环境,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 2022-08-12
  • 2022-09-08
  • 通知
  • 郑政办〔2022〕8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郑政办〔2022〕84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2日



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是黄河中游和下游的分水岭,也是淮河重要支流颍河、贾鲁河的源头区。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贾鲁河、双洎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到Ⅳ类、Ⅲ类,其中贾鲁河综合治理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了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目前,贾鲁河正式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虽然郑州市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支流污染仍然严重,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河湖水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水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十四五”时期是立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迈向2035年美丽水生态环境“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编制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统筹谋划好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的需要。

一、郑州市水生态环境状况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

1.工作成效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实现大幅改善。“十三五”期间,郑州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较大,郑州市6个国考断面中,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Ⅳ类;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Ⅲ类;黄河花园口、伊洛河七里铺和贾鲁河尖岗水库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年均值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和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实现了自国家淮河治理以来、自国家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以来历史性的突破。

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16年以来,通过截污治污、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已为郑州市贾鲁河(航海路—化工路)、金洼干沟、瓦屋李明沟、金水河(农业路附近)4处国家认定的城市黑臭水体除名,郑州市区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无问题反弹和水体黑臭现象。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白沙水库因地处典型高氟区出现氟化物超标,李湾水库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超标,新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总硬度超标外,其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

2.经验总结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政文〔2017〕3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水质排名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7〕30号)、《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2017年开始,每年初制定《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根据郑州市实际,出台《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7〕194号)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环境质量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环保目标管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年初签订、季度督查、年底排名,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41号),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水污染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贾鲁河流域新建和改造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等3座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万吨/天;双洎河流域新增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38.8万吨/天,大大提高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县(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收集率均达到95%以上。

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郑州市重点实施了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索须河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双洎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特别是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跨越7个区县(市),努力打造安全河、生态河、幸福河、景观河、文脉河。目前,贾鲁河正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开展了南水北调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安装警示牌198个,界牌164个;排查整治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全部23个风险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确保了“一渠清水永续北送”。高成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完成193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的整治,消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隐患。

积极推动全民共治氛围。深入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通报工作进展,曝光突出问题。《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8〕115号),将排污口、黑臭水体等问题统一纳入12369环保举报范围。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水资源严重短缺且开发利用程度高,生态用水不足。郑州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仅有12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6,全省的1/3。郑州市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匀,同年月最大降水量是月最小的19.5倍,同时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现状地表水开发利用已达到高开发利用程度,区域地表水基本不具备新增大中型开发利用工程条件。全市水资源基本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但生态环境用水不足,导致现状流量补给受限的汜水河、双洎河、枯河等部分河段断流、干涸情况突出。同时,一些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双洎河新郑站维持河道基本自净能力的目标生态需水量满足率仅为49.17%,满足程度为劣。伊洛河黑石关站7—10月维持土著鱼类、植被需水的敏感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为劣,满足率仅有32.5%。

部分水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虽然“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国控断面颍河白沙水库等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白沙水库2017年—2020年水质均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省控梅河老庄尚村、丈八沟梁家桥断面,市控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须河高速公路桥、潮河入郑处断面均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断面2019年水质为劣Ⅴ类,须河高速公路桥常年断流。

城镇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旱涝不均”,有些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有些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较低。部分区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此外,农村生活污染凸显,一些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运营经费没保障、管网不配套、管理机制不顺等多种原因,未充分发挥治污效益,目前部分支流河段还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

流域水生态系统脆弱。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河流呈现高污径比,水生态系统超出自身承载能力,双洎河、汜水河等平原河道水资源短缺、生态基流严重匮乏,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河流生态功能降低。同时,水系上下游之间修建大量的拦蓄闸,人为破坏了河流的天然连通性与水流连续性,河流自然生态空间和生物栖息地等发生较大变化。沿黄湿地正面临着水利工程、围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区域内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富营养化指数呈上升趋势,白沙水库连续两年出现轻度富营养化。区域内部分支流断流干涸,中心城区、巩义市、登封市等城区河段两侧普遍硬化,部分河段底部硬化,下游河道还存在围垦、违建侵占河道现象,加之闸坝拦蓄导致河流纵向连通性差,对河道水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河流水生态系统受损,水生生物多样性较差,水体自净能力低,流域水生态系统整体较脆弱。

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郑州市水环境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类型广,涉及食品加工、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全市所有工业、生活污染源最终全部汇入贾鲁河、双洎河,贾鲁河、双洎河水体环境风险较大。郑州市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尖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有交通穿越情况。同时郑州市作为区域交通枢纽,交通运输量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的城市功能布局,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为加快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任务,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根据市辖黄河、淮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流制定不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措施,体现不同区域特色。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河湖为统领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水质不达标的河流、常年或季节性断流的河流、水生态退化严重的河流和历史污染较重的河道,按照“四个在哪里”的要求,突出“一河一策”,提出水污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充分衔接国家、省级规划相关要求,规划任务措施衔接市水利、城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真正落实“三水统筹”,工程项目与区县(市)进行多轮次对接,确保项目落地可行。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郑州市6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5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1县(中牟县)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四)规划布局

落实“三水统筹”要求,节水优先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促进污染减排、开展退耕还湿及滩区治理和河湖生态整治,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构筑“一屏(黄河干流生态屏障)四带(伊洛河、贾鲁河、颍河、双洎河河流生态带)多廊(汜水河、枯河、索须河、魏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潮河、丈八沟、石沟、小清河、东风渠等河流生态廊道)”的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黄河流域以“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为重点,抓好滩区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工作,综合提升水源涵养和滩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淮河流域以“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索河、须河、十七里河、潮河、丈八沟、梅河等)”为重点,突出节水减污、源头治理、活水循环、生态扩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2035年目标展望。全市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郑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专栏1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属性

常规指标

水环境

1

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约束性

3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约束性

水资源

4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2(贾鲁河、伊洛河)

预期性

5

再生水利用率(%)

中心城区

30

预期性

县级建成区

25

水生态

6

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河湖数量(个)

1(贾鲁河)

预期性

亲民指标

水环境

1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基本消除)

约束性

三、为人民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

(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安全。构建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全方位的排查体系,及时发现新问题。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按照河湖长制职责开展日常管理。

(二)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规范标志设施,健全保护区警示隔离设施,到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安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规范化整治。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推进乡镇级及“千吨万人”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积极推进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推进城市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多水源多水厂互通互济,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开展农村供水“四化”试点,以供水工程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三)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到2025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将河长制、湖长制向下延伸到农村,保障黑臭水体的治理。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开展“美丽河湖”创建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贾鲁河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水质稳定提升、修复生态环境、彰显人文历史、提升景观品位、增强管护能力,构成“水清、林秀、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将贾鲁河打造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形成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建促治,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四、持续推进“三源”治理,深化治污减排

(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实现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加强排水规划落地,尽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空白区域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服务于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和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等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根据再生水利用及城市水生态需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差别化精准提标,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水质标准后排放,市辖黄河流域内上街区、巩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展提标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荐高效人工湿地的建设,解决常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大、冬季运行不稳定、维护难等问题。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肃查处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处理规模1000吨/日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泥焚烧工程建设,逐步建立“生物质利用+焚烧”为主,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补充的污泥处理路线。到202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推动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沿河新建截流管道进行初期雨水截留,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进行调蓄处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郑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0%以上;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和中牟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以上。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

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应用,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市级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大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实现节水减排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控。完善园区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荥阳市新材料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各县(市)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地形地貌、污水处理工艺,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重点推进操作简单、动力设备少、运行成本低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的尾水宜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治理设施出水监测全覆盖,支持新密市、荥阳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探索成熟配套的运维管理机制。

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探索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推进科学施肥,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沿黄县(市)率先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提高缓释肥料等新型氮肥施用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使用,推广新农药、绿色防控技术、高效药械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

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选择畜禽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推广水产绿色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管理要求,规范工厂化养殖、投饵式池塘养殖等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对规模畜禽养殖场、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等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排情况。

(四)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

提升交通运输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实施中水资源化利用。

(五)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枯河等河流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到2022年,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到2024年,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加强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及时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做好入河排污口申请受理及设置审核工作。根据上位规划调整情况,适时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调整修订工作。

五、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双控目标责任与考核体系。强化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提升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机制,划定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95%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严格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区县(市)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不得新增取水许可。到“十四五”末,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02亿立方米以内。

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按照以水定城,建设领跑全国的节水型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郑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和城镇节水降损。淘汰高耗水产业,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在火电、纺织、造纸、化工、钢铁、食品、汽车及装备制造、铝及铝精深加工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农业节水升级,以黄河流域区域为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加强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普及节水器具。实施水效领跑者计划,抓好“1+4”(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标兵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10.3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05,城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控制。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十四五”期间,全市地下水实现压采总量7500万立方米。2025年前,完善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建成郑州市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网,实施地下水开采井档案制度和排查制度,建设地下水水位监控与预警预报系统。

(二)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循环利用

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效率。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使用再生水。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将城市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处理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加大再生水利用。强力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工作,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第一批试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实施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提高尾水水质,向龙子湖、象湖、北龙湖等湖库补水;着力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工程、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以及航空港实验区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拓宽再生水使用途径,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企业超过用水指标必须使用再生水,新增工业企业和园区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企业,配比利用再生水。到2025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县级建成区达到25%。

推进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城市堤防、排水防涝、蓄水空间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规划、在建规模以上住宅小区、经济园区和城市花园需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工程。以高涌水矿区为重点,在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等地加快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排水、新密市王庄矿坑排水再利用工程等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

(三)构建生态用水保障格局

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先看后用、循环利用”“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思路,统筹用好黄河水、扩大利用南水北调水。依托已建成的牛口峪引黄工程、龙湖等引黄调蓄工程,实现黄河水的一水多用、先看后用。优化利用南水北调退水,利用现有的退水闸相机向双洎河、索须河等河流退水,提高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效率。

构建区域循环水系。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改善城区河流生态流量。

强化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和预警。

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系生态修复能力

(一)加强湿地恢复与修复

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实施黄河滩区“三滩分治”,低滩自然恢复、中滩生态重构、高滩修复利用。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对低滩通过挖河破堤,恢复滩地的过水能力,加速水和物质交换;恢复湿地状态,减少人为干扰,逐渐形成黄河滩地原生生境。中滩通过退渔还湿,清理违建设施,引水入滩,营造湿地生境,实现滩地生态修复。高滩通过增加海绵坑塘,实现雨洪调节,增加自然亲水空间,利用黄河大堤防护林带发展林地休闲游憩。

(二)推进生态廊道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开展缓冲带现状调查与评估,优先推进重要河流干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

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沿黄河大堤和S312两侧,高标准规划建设沿黄生态廊道,围绕“统、通、入、靓”(统:统筹规划建设防浪林、大堤防汛路、淤背堤及延展区、S312生态廊道;通:S312生态廊道及其慢行系统全线贯通;入:建设可进入体验式的黄河大堤森林休闲生态景观;靓:对大堤整个区域提质增效,绿化彩化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休闲观光、廊道景观与城市建设、森林体验与文化感受相融合的“北静”目标。

推进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建立生态修复试点,提升河岸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提升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预防区保护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降低水土流失程度,提高林草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到“十四五”末,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74平方公里,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三)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实施双洎河、登封市少阳河和书院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排水进入城市水体的污水处理厂精准提标等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河道,试点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重点开展金水河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河流水系清理整治。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媒体”等管护机制,增强河湖监管保护能力。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直接影响河湖水质的入河直排口(沟渠)、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开展排查整治。

强化特大暴雨灾后生态修复。加强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污染和次生生态隐患。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恢复受灾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强缓洪、滞洪能力。修复损毁的河流型湿地及相关设施。

(四)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

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开展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状况。加强保护区管理,对保护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黄河鲤种质资源增殖放流。

试点开展水体生态健康状况评价工作。完善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水生态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位、完善监测因子,并对郑州贾鲁河水生态健康状况开展评价。

(五)开展富营养化水体综合整治

全面调查白沙水库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情况,重点针对总氮、总磷污染物超标开展重点调查和分析,找出导致水库轻度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开展控源、截污、水量保障、生态修复等综合管控措施,探索开展水库在线底泥控制技术,改善白沙水库富营养化状况。

七、积极防控水环境风险,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风险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石油、化工、制药、纺织印染、造纸、制革、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和风险预防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以沿黄工业园区、南水北调沿线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设施、队伍、物资一体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综合试点示范。

(二)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农灌引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列风险源清单,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以化工、制药、造纸、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省级部门统筹安排,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成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

(三)加强突发水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先对黄河主要支流伊洛河、汜水河、枯河编制实施“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推广完成全市所有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尾矿库、采矿废石堆场、冶炼矿渣堆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完善尾水回用系统、尾水处理系统、截排水系统以及防扬散措施,全面提升尾矿库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尾矿库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黄河干流及支流沿岸风险排查、评估。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在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科学设置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尽快对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设立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装置,完善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预警体系建设。以饮用水水源、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的区域为重点,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管理和预测预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动态溯源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重点加强黄河干流、伊洛河、贾鲁河、双洎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县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更新并补充完善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队伍建设,补充监测人员,完善人员结构,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各县(市)环境应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应急人员和相关职责,加强应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应急责任。加强应急物资、应急技术储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对水生态环境治理负总责,指导、推动、督促各区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健全完善“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河长+”工作机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多元化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现有水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完善生态补偿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逐步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

(二)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

健全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发挥排污许可制对企业生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形成对工业企业的“证前—证中—证后”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结合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保护检查,排查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和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加强环保信用结果的应用,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做好“双公示”工作、信用信息修复、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打造数字化的生态治理系统。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水生态环境管理智能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各类污染源信息、断面水质、入河排污口信息、饮用水源地信息数据汇总、分析、运用机制,充分发挥科学分析研判作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水库型水源地开展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对日供水规模超过10万m³(含)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日供水规模超过5万m³(含)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开展预警监控。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新增黄河流域市控考核断面水站建设,提升已有断面自动监测能力和水质预警预测能力。

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对纳入规划目标管理的断面,有生态流量分配方案的河湖断面,开展水体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强化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

逐步建立农村水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地表水环境监测逐步向乡村延伸,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加强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水生态、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

(四)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平等对待水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研究建立健全对环评报告编制、环境检测服务、第三方环境治理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统筹市场供求、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探索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等机制,在城市近郊区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

探索水环境污染防治新模式。积极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制度。

九、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十四五”期间,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为黄河流域“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淮河流域“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丈八沟、梅河等)”主要国、省、市控断面所在河流。

(一)加强优良水体保护与修复

黄河:“十四五”期间,黄河干流重点实施滩区综合治理,加强黄河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范,实现花园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黄河滩区生态系统得到修复,黄河生态屏障基本构筑,黄河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2黄河干流保护要点

1.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实施黄河滩区“三滩分治”,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低滩自然恢复、中滩生态重构、高滩修复利用。

2.开展鱼类生物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全面调查黄河郑州段鱼类资源的分布、种群结构、产卵场等现状,明确鱼类优势种和濒危种。增加生境异质性,优化鱼类生境,依据鱼类种群分布情况,建设鱼类避难所,优化控导岛建设。根据鱼类产卵场的分布情况,在河道符合产卵条件的场所通过设置人工鱼礁、人工产卵场,保证鱼类的正常繁育。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沿黄现代渔业带水产养殖管理,大力推动郑州黄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河流行洪区及堤防安全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禁养区内水产养殖的取缔。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郑州黄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水域滩区等限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现有各类水产养殖场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倡池塘生态养护,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养殖节水减排。

4.加强黄河干流水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黄河干流及支流沿岸风险排查、评估,编制完成汇入黄河的重点河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实现“一河一策一图”。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在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科学设置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尽快对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


尖岗水库:“十四五”期间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保持水质优良。

专栏3尖岗水库保护要点

1.加快推进镇区和农村区域生活污染治理。加快白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镇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对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处理、因村施策,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发挥治污效益。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加强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运行监管,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对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处置,确保渗滤液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尽快推进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闭库。


(二)保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伊洛河:“十四五”期间,伊洛河重点开展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四河一库”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和污染联合治理,实现七里铺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伊洛河巩义段干支流水生态系统得到修复,水质净化能力得到提升。

专栏4伊洛河保护要点

1.全力推进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一厂和二厂项目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应收尽收。推进竹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实现镇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推进北山口镇南山口区域等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2.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伊洛河及其支流干沟河、坞罗河、后寺河,东泗河、西泗河沿线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限期拆除封堵;对合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沿伊洛河、干沟河、坞罗河、后寺河,东泗河、西泗河等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对新发现、未纳入台账的入河排污口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对应的整治措施。

3.全面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绿水工程,通过“四河一库”生态水系建设工程、“西水东引”工程、伊洛河治理工程,实施河道清淤,控源截污、内源消减、引水调水、水生态修复、水源地治理、滨水景观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修复和改善巩义市城区及周边水生态环境。

4.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加强与洛河、伊河上游洛阳市的协调,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的联合会商、联防联控机制。设立联合河长制,统筹流域管理保护目标,通过开展流量统筹调度、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水质监测等,协同落实伊洛河的管理保护措施,有效改善伊洛河水环境质量和伊洛河黑石关水文站生态需水量状况。


贾鲁河:“十四五”期间,贾鲁河郑州段重点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初期雨水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行业深度节水、加大再生水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规范河道岸线管理,加强河流生态治理和缓冲带建设,重点解决支流水质较差、生态流量不足、河流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的问题,实现贾鲁河水质稳定达标,生态流量得到保障,河流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

专栏5贾鲁河保护要点

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于服务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郑州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郑市龙湖西部污水处理厂、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荥阳市健康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到区域污水应收尽收。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杜绝污水直排。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同步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排查排水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混错接、漏接、雨污分流、清淤堵漏、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全面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

2.对初期雨水开展试点收集处理。试点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站,对初期雨水开展收集处理,对雨水排污渠采用“自动控制弃流装置”进行改造,收集前15分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48小时后再排放至污水管网;而无污染的后期雨水,则通过弃流装置改道,经过隔油沉砂池后,排放至雨水管网。

3.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量、种植结构调整减量、有机肥替代减量、示范带动减量等行动,力争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污水分类减量、就地就近治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石沟等支流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按照《郑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养殖尾水处理,通过池塘升级改造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建设淡水鱼健康养殖基地。

4.实施多途径节水,加大再生水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全市城市工业、生活、农业、生态全行业深度节水,根据郑州市分行业取用水定额节水标准,设置节水准入门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低耗水和旱作农业,推进农业节水升级;加强城乡供水统一管理,推进生活节水设施改造。积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工程建设。

5.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充分提升中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区河流生态流量。推进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扫尾工程,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实现城区生态退水的循环利用。

6.推进河流生态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继续推进贾鲁河生态综合治理,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排水进入城市水体的污水处理厂精准提标等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河道,试点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


双洎河:“十四五”期间,双洎河重点开展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西水东引”,开展河流生态修复,解决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河流生态流量不足、自净能力差的问题,实现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修复,河流流量得到改善。

专栏6双洎河保护要点

1.完善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薛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新密市大隗镇和苟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新郑市和新密市规划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为保证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污水处理效益,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

2.强化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分批、分区实施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建设改造,加快推进新郑中心城区新村片区污水管网建设。科学设置沿河溢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降低溢流频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加快实施“西水东引”。在水资源分配指标许可范围内,从陆浑水库引水补充郑州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尽快实施工程建设,补充新密市李湾水库水量,可提高双洎河生态流量补给能力。

4.加强河流生态修复。实施新郑市水系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新郑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双洎河示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莲河综合治理工程、暖泉河和黄水河水系贯通工程。加快实施新密市全域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开展河道清淤,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完善水生植物群落配置,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


梅河:“十四五”期间,梅河重点加强流域内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联通,推进集中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推进河流水系整治保障河流生态用水,保障梅河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7梅河保护要点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联通。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联通,做好主干管网查漏补缺、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2.推进集中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在航空港区内对集中临时安置点生活污水进行整治,避免对周边河流的污染,在集中临时安置点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配备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时清运垃圾。

3.节约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用水。对实验区内制造业实行节水改造,鼓励低耗水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入驻,鼓励工业用水循环使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在用足、用好再生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谋划郑州市生态水系退水、赵口闸引黄水、南水北调生态退水等生态用水补给丈八沟。

4.推进河流水系清理整治。对直接影响河湖水质的入河直排口(沟渠)、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开展排查整治。


丈八沟:“十四五”期间,丈八沟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再生水利用,推进河流综合治理,保障丈八沟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8丈八沟保护要点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临近污水管网的临时安置点的生活污水进行分段截留,引入周边市政污水管道,集中纳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丈八沟沿途办事处和村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进行截流、收集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综合整治,以丈八沟流域内各办事处为实施主体,推行生活垃圾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

2.加大再生水利用,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加大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对康平湖的补给量,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鼓励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中水利用管网,就地实现中水回用。谋划郑州市生态水系退水、赵口闸引黄水、南水北调生态退水等生态用水补给丈八沟。

3.推进河流综合治理。开展丈八沟未治理河段的清淤疏浚,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滨河景观打造等措施加强整治,切实削减污染负荷,重点推进丈八沟南水北调以西河段、晴空明渠和兴空明渠综合治理。


汜水河:“十四五”期间汜水河重点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系连通改善河流流量,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9汜水河保护要点

1.完善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依托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对汜水河沿途规划保留村,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实现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2.利用好黄河水改善河流生态流量。谋划推进将黄河水引入汜水河,所引调的黄河水最终仍通过汜水河流入黄河,在不大量消耗黄河水的情况下改善汜水河下游河段生态流量状况。


枯河:“十四五”期间,枯河重点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进一步提升枯河水质。

专栏10枯河保护要点

1.加快水系连通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利用黄河水补充枯河水,最后沿枯河流回黄河,形成互联互通、多源互济、调蓄并举的跨流域水网,实现黄河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

2.加强流域内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推进荥阳市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确保园区工业和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推进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解决农村污水直排问题。


(三)促进水体水质进一步提升

白沙水库:“十四五”期间,颍河白沙水库重点开展污染减排、生态补水和生态修复,解决白沙水库水质富营养化、水质氟化物超标、生态水量缺乏和水体自净能力低的问题,消除水库富营养化状况,改善生态流量,提升支流水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水体自净能力。


专栏11白沙水库保护要点

1.强化对氟化物环境本底深度研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地表水环境本底判定有关要求,深度研究白沙水库断面氟化物环境本底。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沟通工作力度,力争尽快通过白沙水库氟化物环境本底值的评审核定。

2.加强监管,推进污染减排。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煤矿、电力、碳素、电解铝、铝加工、水泥等涉水(涉氟)企业监管,确保氟化物浓度稳定达到1.0mg/L以下,其他污染因子稳定达标。

3.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新建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宣化镇污水处理厂、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徐庄镇污水处理厂、告成镇污水处理厂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现农村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4.加大白沙水库和颍河生态补水力度。整合登封市污水处理厂和颍河周边煤矿中水资源,积极协调其他生态补水指标,坚持向颍河生态补水,改善颍河及白沙水库水量状况,提高生态自净能力。

5.开展水生态修复。推进登封市少阳河和书院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清淤、控源截污、内源消减等措施,稳步提升颍河白沙水库上游区域河流水质。


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要制定实施本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层层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各级部门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识别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河湖、区域、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会商、预警,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创新财税激励机制,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以需求为导向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加大科技研发的财政投入,针对污水、雨水、地表水资源优化利用,工业、农业用水效率提升,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节能、降耗、减排,水生态净化及修复等攻关研发先进技术。

(三)加大资金投入

理顺投融资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增强基层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工业各行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防治“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各领域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优先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等企业贷款,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积极推行绿色信贷。

(四)促进全民行动

加强部门联动。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的落实。完善水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健全区域联动。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探索跨行政区之间的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跨界交叉检查机制,形成治污合力。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地方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水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规划


一、总则

(一)工作背景

饮用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2019年我省发布新的《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提出加强水源保护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水力度。因此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3月9日,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聚焦“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2018年4月,《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88号),进一步规范了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

为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09年1月6日,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2009〕6号)为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定了工作目标。目前郑州市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已有5个进行了划分调整,原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不能有效支撑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鉴于此,为更好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强化对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现重新编制《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削减污染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事故风险为着力点,开展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二级及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完善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和流域生态恢复的目标,确保水源地水质和供水安全,为建设美丽郑州奠定良好基础。

2.编制原则

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过程中,求真务实;在规划方案和工程方案研究制定中,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态恢复规划方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水源地实行分级保护,对保护区内各类开发活动进行综合整治,把饮用水水源地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增强水源地防护能力。

重点深入、分步推进。重点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制定分步实施计划,优先解决饮用水源地突出问题。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推进水源地污染防治、生态恢复、能力建设等工程。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守好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生命线。

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建立水源地一体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规划目标

1.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1—202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量共7个,其中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有3个。

专栏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使用状态

建设时间

1

尖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尖岗水库”)

水库型

备用

1970.10

2

常庄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常庄水库”)

水库型

备用

1959.8

3

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黄河邙山”)

河流型

在用

1972.7

4

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黄河花园口”)

河流型

在用

1984.6

5

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7眼井)(以下简称“九五滩”)

地下水

在用

1994.8

6

郑州市区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7眼井)(以下简称“市区井水厂”)

地下水

在用

1961.8

7

上街区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以下简称“上街区井水厂”)

地下水

备用

1998.8

3.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水源地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基本消除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

(2)水质保护目标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项目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水质考核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检测项目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Ⅲ类标准要求。

二、水源地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4个为在用水源地,占57.1%;3个为备用水源地,占42.9%。

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占28.6%,分别是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均为备用水源,同时作为南水北调调蓄水库;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占28.6%,分别是黄河邙山和黄河花园口,取水来源均是黄河水,位于黄河南岸;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有3个,占42.8%,分别是九五滩、市区井水厂和上街区井水厂,其中上街区井水厂为备用水源地。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中九五滩为潜水型地下水,共有29个井位,37眼井;市区井水厂为承压水型地下水,共有25个井位,27眼井;上街区井水厂为承压水型地下水,共有10个井位,10眼井。

(二)水质状况

2020年,我市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我市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共有2个,均为中型水库,营养状态评价级别均为中营养。

(三)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或活动

在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章建筑,主要包括零星居民等,主要分布在水库型和河流型水源保护区内。

尖岗水库和黄河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存在垂钓活动,但没有水产养殖等活动。

尖岗水库、常庄水库、黄河邙山和九五滩水源地存在农业种植活动,均为25°以下坡耕地。其中一级保护区内种植面积约4257.54亩,占保护区内总耕地面积的48.8%,二级保护区内种植面积约4455.71亩,占保护区内总耕地面积的51.2%,作物主要为小麦、玉米和蔬菜等。面源污染主要发生在降雨后形成径流,具有突发性和区域性特点,主要污染物是从土壤淋溶携带的化肥、农药等其他有害污染物,对水源地水质造成较大冲击。另外河流接纳农田灌水后富含有机质,对下游取水也有一定的影响,易造成富营养化。

专栏2农田污染源调查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
级别

农田面积
(亩)

主要土壤
种类

种植作物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NH₃-N

TN

TP

1

尖岗水库

一级

28.25

壤土

小麦、玉米

0.0003

0.0056

0.0004

二级

148.70

壤土

0.0016

0.0295

0.0023

2

常庄水库

一级

106.02

壤土

小麦、蔬菜

0.0012

0.0210

0.0017

二级

36.25

壤土

0.0004

0.0072

0.0006

3

黄河邙山

一级

4123.27

壤土

小麦、山药

0.0456

0.8181

0.0643

二级

402.23

壤土

0.0045

0.0798

0.0063

4

九五滩

二级

3868.53

壤土

小麦、蔬菜

0.0428

0.7675

0.0603

合计

8713.45

/

/

0.0964

1.7287

0.1359

2.存在生活污染源和水产养殖污染

在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黄河花园口水源地一级或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排污行为。黄河邙山和九五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水产养殖活动,品种为鲤鱼,养殖方式为池塘养殖。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3.水源地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能力尚须加强

我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设置有隔离防护设施,主要包括隔离防护网、生物隔离防护带和围护房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我市虽已制定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应急预案,但仅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且保护区划分后未及时调整和未进行针对性应急演练。故对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能力尚须加强。

(2)各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参差不齐

目前仅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2个水源地设置有专职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余5个水源地专职管理机构和相应管理制度需建立完善。详见附件4。

三、水源地保护区划与核定

2007年12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划定了郑州市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北郊、西流湖、黄河邙山、黄河花园口、九五滩、市区井水厂和上街区井水厂9个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2018年7月、2019年9月和2020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别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尖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豫政文〔2018〕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0〕56号)对尖岗水库、常庄水库、黄河邙山、黄河花园口和九五滩水源地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划分。

2019年9月和202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西流湖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决定》(郑政〔2020〕15号),取消了郑州市北郊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西流湖饮用水地表水源地。

专栏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序号

水源地
名称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1

尖岗水库

尖岗水库正常水位线(154.75m)以下大坝南至老侯寨大桥和西南至王胡侗桥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遇S316省道、凤栖北路则以其为边界)以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正常水位(154.75m)以下南至郭家嘴桥和西南至绕城高速公路的水域,及正常水位(154.75m)以上大坝北16m—杨西线—萍湖路—水磨村—与周沟村之间村路—S85郑少洛高速—南绕城高速—S316省道—杨红线—陈顶村与郭家嘴之间村路—侯张线—X022县道—分水岭—X022县道—凤栖北路—凤鸣南路—尖岗村以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外,南入库河流上游至3773m处(周家寨村桥)的河道及两侧50m的区域,西南入库河流上游至宏兴路的河道及两侧50m的区域

2

常庄水库

水库大坝上游,迁赔线(130.54米)以内的区域及迁赔线以外200米东至道李村最西边南北村道、西至郑峪路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外,贾峪河入库口至上游2000米河道内的区域及河道外东至道李村最西边南北村道、西至富民路(雪松路)—郑峪路—淮河路—富民路(雪松路)、南至郑少洛高速航海路连接线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外,西至西四环、南至郑少洛高速航海路连接线、北至星空路的区域

3

黄河邙山

黄河干流桃花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应急浮动泵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南至控导堤坝路外50米、北至郑州市市界内限的区域;邙山提灌站前沉砂池、石佛沉砂池及大刘沟沉砂池围堤内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外,黄河干流桃花峪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炎黄广场迎宾路,南至第一重山脊线、北至郑州市市界内的区域

/

4

黄河花园口

黄河干流取水口上游1585米至下游100米南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堤角线、北至郑州市市界的区域;沉砂池巡护路外侧—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堤角线的区域;调蓄池巡护路外侧—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堤角线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外,黄河干流取水口上游3585米至下游300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堤角线、北至郑州市市界的区域;调蓄池淤灌渠北岸—华溪路—国道107—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堤角线的区域

/

5

九五滩

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440米外包线—黄浮路—老鸦陈断层—郑州市市界的区域

/

6

市区井水厂

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

/

7

上街区井水厂

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

/

四、规划主要任务

(一)完善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1.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对黄河邙山、黄河花园口、九五滩、市区井水厂和上街区井水厂水源地逐步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的更新设立工作。

2.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保护措施

完成尖岗水库、常庄水库、黄河邙山、黄河花园口和九五滩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隔离网围栏的修补加固工作,对市区井水厂和上街区井水厂水源地取水井周边设置的围护房进行修补加固,在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设置生物隔离工程,营造绿色生态缓冲区。

(二)加强水源保护区各类污染防治

1.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黄河邙山和九五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化肥、农药等利用效率。

调整种植业结构。在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种植区域,逐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复绿工程,营造生态缓冲区,实现自然保水、保土。

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在尖岗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村庄规模分区进行污水处理,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适宜的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或氧化塘等形式处理。而对于村庄分散、规模小、地形复杂且污水不易收集的地区,按照灵活布局的原则,采用施工简单、管理方便的分散处理方式。

在尖岗水库水源地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收运设施。及时完成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黄河花园口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堆存的垃圾清运。

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或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原有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水。

2.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大力推动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完成黄河邙山和九五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公害水产养殖升级改造工作。逐步清退不能达到要求的池塘。

(三)推进生态恢复与建设工作

1.严格生态环境管控

水源地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和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确保管控区域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

2.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在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和汇流区因地制宜建设拦河闸坝、塘坝、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以增加水源地供水来源量,补充郑州市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相关标准。

3.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

逐步修复湖库生态体系。对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种植区逐步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在已有的荒地、清理后的土地上建造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屏障。

加强补给区的生态保护。鼓励在尖岗水库补给河流贾鲁河、常庄水库的补给河流贾峪河及河流两岸、湖库周边建立生态屏障、在九五滩地下水补给区种植涵养林等措施,对补给区进行生态恢复,改善地表水水质及地下水保护区生态状况。

稳步推进人工湿地工程建设。鼓励在尖岗水库补给河流贾鲁河和常庄水库的补给河流贾峪河入库上游,因地制宜建设与当地景观相结合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村镇集中区域推广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农村分散地区,以微型湿地群和小型氧化塘为重点,有效处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水。

推进整治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现有整治点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区域环境整体情况,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推进生态涵养、水质净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建设进度。

(四)强化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

1.推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建设

建立数字化的环境管控系统和综合信息数据库,及时监控地下水动力场带来的水质影响,指导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预防地下水污染。

2.完善风险保障体系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针对郑州市7个水源地制定专项污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应急响应能力。

强化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市级应急专家库及应急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加强水源地污染防范能力建设。完善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工作程序,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仪器设备。

(五)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强化各部门联动

市生态环境局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分工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档案管理

设立水源地档案管理专员,做到“一源一档”。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全面、准确的了解掌握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

3.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和管理系统,形成实时监控、超标告警、报表输出的一体化管理系统。

4.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

制定专项宣传计划,组织学习“南阳实践”等先进经验,普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分为四个大类和六个专项。其中,四个大类包括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和能力建设工程;六个专项包括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工程总预算约4.4亿元人民币。工程从2021年开始至2025年分期分批实施。

(一)隔离防护工程

本次规划中更新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增设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后的保护区范围标牌,共需153个。有2个水库型水源地建设生物隔离防护带,总面积约1.6km²。对2个河流型水源地、2个水库型水源地和1个地下水水源地的现有围网进行修补加固,长度约15.8km。修缮2个地下水水源地的取水井边界围护房,约13座。总预算投资约2215万元。

专栏4隔离防护工程项目

序号

类别

水源地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万元)

1

标志标牌建设

黄河花园口

对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进行更新,并根据调整划定后的保护区范围在黄河大坝路、黄古线、巡护路、沉砂池、调蓄池等处设置标牌,共需15个

5

黄河邙山

对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进行更新,对已损坏的标牌进行修复,地点设置在迎宾路、滨河路、控导堤坝路、沉砂池等处,共需17个

10

九五滩

对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进行更新,需37个。并根据调整划定后的保护区范围在黄浮路、巡护路、黄河观光路等处设置标牌,需28个,总计65个

20

市区井水厂

对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进行更新,需48个

15

上街区井水厂

对原有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进行更新,需8个

2

小计

52

2

隔离措施

尖岗水库

隔离网4.5km

200

护岸植被带1.2km²

1000

常庄水库

隔离网3.7km

150

护岸植被带0.4km²

400

黄河花园口

隔离网0.5km

20

黄河邙山

隔离网1.5km

80

九五滩

隔离网5.6km

300

市区井水厂

围护房10座

10

上街区井水厂

围护房3座

3

小计

2163

总计

2215

(二)污染治理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工程包括生活源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水体藻类控制工程。其中,生活源治理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农业面源控制工程、生态农业工程和鱼塘养殖污染控制工程,水体藻类控制工程包括应急控制方案和治本控制工程。总预算投资约9580万元。

专栏5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序号

类别

水源地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万元)

1

生活源治理

尖岗水库

居民点综合整治,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垃圾收集转运

2000

常庄水库

拆除临时搭棚,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垃圾清理转运

20

黄河花园口

对一级保护区内1处厕所进行无害化卫生搬迁改造

10

拆迁房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20

小计

2050

2

农业面源控制

尖岗水库

一级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在二级保护区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200

常庄水库

一级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在二级保护区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40

黄河邙山

一级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在二级保护区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500

改造二级保护区内的鱼塘为无公害水产养殖模式

30

九五滩

在二级保护区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5000

改造二级保护区内的鱼塘为无公害水产养殖模式

60

小计

5830

3

藻类控制

尖岗水库

对水库生态现状开展调查,编制库区水体藻类应急控制和治本控制方案,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1300

常庄水库

对水库生态现状开展调查,编制库区水体藻类应急控制和治本控制方案,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400

小计

1700

总计

9580

(三)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2个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汇水区、主要入库支流以及库区周边因地制宜采用河道清淤、生物治理和雨水集蓄利用等综合治理工程,以提高入库径流的水量水质。对黄河邙山整治区域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水源地区域环境质量。总预算投资约31575万元。

专栏6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项目

序号

类别

水源地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万元)

1

生态恢复与建设

尖岗水库

对库区生态系统(湖体及入湖河流的水质、底质及生物等)、流域内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现状开展调查,并在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对尖岗水库水生态健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流域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编制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50

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涵养、水质净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19000

常庄水库

对库区生态系统(湖体及入湖河流的水质、底质及生物等)、流域内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现状开展调查,并在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对尖岗水库水生态健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流域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编制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15

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涵养、水质净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12000

黄河邙山

对保护区内整治点位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区域环境整体情况,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10

对整治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生态涵养、水质净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500

总计

31575

(四)能力建设工程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包括三个专项: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其中,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包括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包括风险源排查评估、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等,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建设基础数据库和监控信息系统、定期评估。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总预算投资约1050万元。

专栏7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序号

类别

水源地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万元)

1

监控体系建设

九五滩

建立地下水情及开采利用的动态监测网。

160

市区井水厂

建立地下水情及开采利用的动态监测网。

120

上街井水厂

建立地下水情及开采利用的动态监测网。

50

小计

330

2

应急能力建设

7个水源地

对水源地风险源进行排查评估,建立风险源档案。

100

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50

尖岗水库

修缮老侯寨大桥两侧导流槽及收集池。

70

常庄水库

刁沟桥和孔河桥设置事故导流系统、事故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

40

小计

360

3

管理能力建设

7个水源地

制定水源地专项宣传方案。

30

建立7个饮用水源监控监管中心,全面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实时监控、超标告警、报表输出的一体化管理系统。

290

定期对水源地开展环境状况评估。

40

小计

360

总计

1050


专栏8水源地规划工程项目

序号

类别

建设内容

时间

投资预算
(万元)

责任单位

1

隔离防护工程

物理隔离网15.8km。

2024

75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物理隔离围护房13座。

13

界标及警示牌宣传牌153个。

52

生物隔离措施护岸植被带1.6km²。

1400

2

污染治理工程

一级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在二级保护区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2021—2025

574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委

改造二级保护区内的鱼塘为无公害水产养殖模式。

2023

90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委

居民点综合整治,拆除临时搭棚,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垃圾收集转运。

2025

202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2022

10

拆迁房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2023

20

对尖岗水库和常庄水库生态现状开展调查,编制库区水体藻类控制方案,并采取工程措施。

2025

170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委

3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对水库生态系统(湖体及入湖河流的水质、底质及生物等)、流域内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现状开展调查,并在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对水库水生态健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流域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进行编制。

2022

65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地建设、生态涵养和水质净化等工程。

2025

3100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对黄河邙山保护区内整治点位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区域环境整体情况,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022

10

市生态环境局

对黄河邙山整治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生态涵养、水质净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2024

500

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4

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地下水情及开采利用的动态监测。

2024

330

市生态环境局

5

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对水源地风险源进行排查评估,建立风险源档。

2022

100

市生态环境局

编制各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2022

150

市生态环境局

修缮老侯寨大桥两侧导流槽及收集池。刁沟桥和孔河桥设置事故导流系统、事故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

2022

110

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6

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制定水源地专项宣传方案

2021—2022

30

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7个饮用水源监控监管中心,全面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实时监控、超标告警、报表输出的一体化管理系统。

2024

290

市生态环境局

定期对水源地开展环境状况评估。

2021—2025

40

市生态环境局

六、规划实施保障

(一)组织和管理保障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生态环境、水利、城管、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资金保障

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纳入郑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对工程投资额和环保投入比予以明确,以保障规划期内工程的资金投入。

建立完善多元化筹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通过建设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引进民间环保投资,开拓创新环保项目盈利模式,多方位筹集资金,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支出预算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监管机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法律法规保障

目前,国家已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多部保障水源地安全的法律法规。我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

应结合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及保护需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四)宣传保障

制定专项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现场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普及水源地保护知识,增强全民的水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南阳实践”等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规划评估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组织对规划的目标及主要领域环境保护任务进行考核,分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23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规划方案;2025年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


附件:1.生活污染源调查一览表

2.水产养殖污染源调查一览表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结果一览表

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状况一览表



附件1


生活污染源调查一览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级别

人口数
(人)

人均用水量
(吨/日)

人均废水排放量
量(吨/日)

废水排放量
(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
(吨/年)

COD

TN

NH₃-N

TP

1

尖岗水库

二级

5352

0.12

0.096

187534.08

28.06

5.74

3.19

0.38

2

常庄水库

一级

20

0.12

0.096

700.80

0.09

0.02

0.01

0.001

二级

32

0.12

0.096

1121.28

0.18

0.03

0.02

0.002

3

黄河花园口

一级

100

0.12

0.096

3504.00

0.52

0.11

0.06

0.007

合计

5504

/

/

192860.16

28.85

5.9

3.28

0.39



附件2


水产养殖污染源调查一览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级别

养殖品种

产量(吨)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COD

TN

NH₃-N

TP

1

黄河邙山

二级

S07鲤鱼

5

0.0714

0.0104

0.0026

0.0002

2

九五滩

二级

S07鲤鱼

16

0.2285

0.0344

0.0083

0.0008

合计

21

0.2999

0.0448

0.0109

0.0010



附件3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水源地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COD

TN

NH₃-N

TP

生活源

养殖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养殖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养殖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养殖源

农业源

1

尖岗水库

28.0569

/

/

5.7390

/

0.0351

3.1883

/

0.0020

0.3826

/

0.0028

2

常庄水库

0.2654

/

/

0.0543

/

0.0283

0.0302

/

0.0016

0.0036

/

0.0022

3

黄河邙山

/

0.0714

/

/

0.0104

0.8979

/

0.0026

0.0501

/

0.0002

0.0706

4

黄河花园口

0.5203

/

/

0.1064

/

/

0.0591

/

/

0.0071

/

/

5

九五滩

/

0.2285

/

/

0.0344

0.7675

/

0.0083

0.0428

/

0.0008

0.0603

8

合计

28.8426

0.2999

/

5.8997

0.0448

1.7288

3.2776

0.0109

0.0965

0.3933

0.0010

0.1359

9

总计

29.1425

7.6733

3.385

0.5302



附件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状况一览表

序号

水源地
名称

监测
因子

保护区
划分

标志
设置

隔离防护
措施

风险管理

应急能力

风险源
名录

保护区穿越

应急
预案

应急
演练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1

尖岗水库

109项

2018年已调整划定

已完成更新

有钓鱼行为,措施不完善

未建立

侯寨大桥、老侯寨大桥均设置有防撞护栏、收集导流渠和事故应急池。老侯寨大桥收集导流沟渠堵塞、断裂。

水磨桥设置有防撞护栏、收集导流渠和事故应急池。

 

保护区调整划定后未及时更新专项应急预案

未按照规定频次1次/年进行

2

常庄水库

2019年已调整划定

刁沟桥未设置事故导流系统。

/

孔河桥未设置事故导流系统。

3

黄河邙山

2020年已调整划定

未更新

隔离网有破损

桃花峪大桥建有桥面径流化学危险品智能监控及收集系统,包括径流自动检测仪器、集水箱、危化品管道和蒸发池等设备、设施及相应管理系统。

未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未进行

4

黄河花园口

/

花园口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有防撞护栏、收集导流渠和事故应急池。

 

5

九五滩

95项

/

/

 

6

市区井水厂

2007年已划定

有损坏

围护房缺失或破损

/

/

 

7

上街区井水厂

/

/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