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1〕15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一、编制背景

2009年1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郑政〔2009〕6号)。目前,原水源地保护规划已颁布实施十余年,郑州市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有5个重新进行划分调整,水源地周围环境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

二、编制目的

重新制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应的规划措施,解决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基本消除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HJ 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等技术指南。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6章,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护工程、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第一章至第三章。第一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目标。第二章重点分析了水源保护区现状水质状况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第三章介绍了水源地保护区划与核定内容。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和保护工程,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提出了五个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区各类污染防治,三是推进生态恢复与建设工作,四是强化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五是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第五章设置了四个大类和六个专项的环境保护工程。其中,四个大类包括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和能力建设工程;六个专项包括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第三部分为第六章,从组织和管理、资金、法律法规、宣传和规划评估等5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五、《规划》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邢亚辉

联系电话:0371-6718922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