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205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
  • 2022-12-02
  • 2022-12-29
  • 通知
  • 郑政〔2022〕3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郑政〔2022〕3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郑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奋斗目标。“十四五”时期是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为持续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创造高品质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全面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194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61号),围绕优生优育、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和文化体育等领域,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是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本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郑州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兜紧兜实,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城乡、区域、不同群体之间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供给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末,我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12.0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本专科在校生合计总数较5年前增长122.66%。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2020年我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8.31张、4.02人和5.13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1.92%、24.39%和19.73%。养老托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十三五”时期新增养老机构31家,新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88处,2020年末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46个。全市建设、改造、提升市县两级公共文化场馆76个,建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380个,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783个,市、县(区)、乡、村四级公共电子阅览室覆盖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下沉,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2018年郑州市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乡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缓解。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逐步形成,“十三五”末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覆盖率达100%,乡镇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100%,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在全省率先达到100%。

重点领域成就突出亮点纷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郑州市入选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郑州大学进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规划,实现我市高等教育里程碑式的突破。初步建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央视春晚郑州分会场、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郑州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100个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建设,中小学午餐配餐和课后托管、诊间结算、“就医一卡通”等便民服务改革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稳步推进。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与区县(市)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2〕28号),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政府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中招制度改革、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建立稳定增长财政保障机制,实施去行政化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加快,积极协调落实优惠政策,简化审批,降低门槛,加大补贴检查及审核力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完成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完善落实。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文〔2017〕108号)、《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113号)、《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郑民文〔2020〕159号)等文件,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34.6%、141.4%,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提升工程,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管理服务日趋规范;印发《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文〔2018〕222号),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全面下放低保审核确认权限,“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出台实施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36号)等20多个惠老助老政策文件。完善孤儿保障政策,建立了孤儿养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完善落实就业扶持和培训补贴政策。持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将退役军人培训纳入省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市公共服务建设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二是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总体较为短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亟待加强,优质公办学前教育和小学阶段学位较为紧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仍需加强,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就近就便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未能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三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资源配置在区域、城乡、人群间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共同富裕开启的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2035年目标和2050年目标,都鲜明地体现了改善人民生活、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要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为我市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强普惠性公共服务弱项、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提供了历史机遇和根本遵循。

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近年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发展势头强劲,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郑州都市圈建设、郑开同城等重大战略下,郑州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要求不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推动公共服务加快向均等化、全覆盖、提质量转变。

民生需求催生的新机遇。我国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领域和重心上将超出物质的层次和范畴,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提升,更加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更加重视养老、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高品质和个性化服务,将为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更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技术变革提供的新支撑。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蓬勃兴起,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基础信息数据库等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外部支撑不断增强,公共服务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有利因素不断孕育形成,找到了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的方法路径,为“十四五”期间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在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面对人口结构变化、区域一体化、突发公共事件等因素,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巨大挑战。一是超大城市建设面临的挑战,在经济总量破万亿、人口过千万后,郑州面临发展、建设、管理、运营特大城市的新问题,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体育等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均等化、多元化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区域一体化面临的挑战,随着郑开同城化先行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和郑许、郑新、郑焦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周边城市居民到郑州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对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突发重大危机带来的挑战,新时期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需建立“平战结合”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突发危机下的民生保障能力。四是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随着人口惯性增长逐步减弱、人口结构老龄化加速和家庭结构持续变化,养老、医疗等领域供需矛盾突出,加大了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的压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郑州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发展人民至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解决民生之本问题,以普惠性、保基本、高质量、可持续为发展方向,着力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高品质生活服务跨越升级,以“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总目标,为郑州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补齐短板,保障基本。补齐突出短板,强化精准服务,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应保尽保,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培育多元供给主体,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加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公共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扩大供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品牌化升级。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准确把握公共服务的性质、内容和标准,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公共服务事项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保障标准。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郑州市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大幅增加,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蓬勃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惠及更多百姓,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均衡化、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在中部地区走在前列。

民生兜底保障更加有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持续加大,公共服务财政、投融资、用地、税费减免、人才培训、财政补贴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向适度普惠转型发展。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4万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重要领域优势不断增强。加快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郑州市中心医院争创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打造市级10个专科诊疗中心,深化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支持驻郑高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推动我市新建1所高水平大学,建成一批国家、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深入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健全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专业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高品质服务建设有突破。建成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和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国际影响力不断彰显,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不断提高,建成世界文化旅游枢纽和国家文化创新高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的42.5%以上,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竞技体育更好、更快、更高、更强,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着力优化青年发展型城市教育环境、就业环境、城市生活环境、健康环境。建设高品质、高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美好社区,构建泛在感知、精细服务、普惠高效、共治共享的数字社区,建设低碳、韧性、生态、共享的宜居社区环境。发展多元康养产业,建设康养产业集聚区。

综合改革创新卓有成效。教育、医疗、养老等重要公共服务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供给模式、治理机制、管理体制等系统性改革成果落地见效。政府公共服务“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质服务资源“一卡共享”、数字化服务“一码同扫”。推动郑州都市圈城市部分民生服务待遇互认、标准互通、准入互许、成本共担和资源共享。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0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2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666万人)、277万人、210万人。精准兜底的社会救助实现新进展,实现规范、精准、高效、温暖、智慧救助,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向适度普惠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

力争到203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高品质公共服务市场更加繁荣,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体育强市、健康郑州,人民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时期郑州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总体指标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48

81左右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7

11.76

约束性

基本公共服务

幼儿照护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约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46

6

预期性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99

应保尽保

约束性

现代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12.01

保持较高水平

预期性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00

100

约束性

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65.77〕

〔60〕

约束性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26.43〕

〔15〕

预期性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动态清零

约束性

卫生健康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8.31

8.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

4.02

4.2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5.13

5.2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7

预期性

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01.97

904

预期性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约束性

住房保障

城镇户籍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应保尽保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应保尽保

预期性

兜底救助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幅(%)

30—35

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幅

预期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2129〕

〔2200〕

约束性

拥军优抚

退役军人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基本公共服务

文化体育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2000

预期性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600

预期性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1500

预期性

博物馆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500

预期性

美术馆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500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88

2.6

预期性

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

90

约束性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5

96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1.85

>85

预期性

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比例(%)

35.84

>50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

96

预期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

680

〔1470〕

预期性

注:〔〕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提供安全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和优生优育政策,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宗旨,以保护母婴身心健康为目标,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优质发展。


第一节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扩大优孕优生服务供给。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统筹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节育服务。全面加强母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孕产妇健康管理,推进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科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河南省儿童医院加快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科学规划“一院四区”功能定位,辐射带动区域儿科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儿科医学高地。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能力。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能力,保障儿童必要应急物资储备。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第二节 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办〔2022〕2号),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加快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育点建设,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在农村社区综合改造建设和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千人口6个托位”的标准,可与幼儿园用地合并规划设置,要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交付所在地乡镇(街道)用于托育服务。到2025年,全市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建成方便可及、成本可负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强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引领作用,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均要新建至少1所公办托育机构,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构建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引导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适应优化生育政策新形势,依法实施“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98天+3个月”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细化登记备案流程,切实提高机构登记备案率,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出台并落实为家庭科学育儿提供指导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重点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早期发展。开发育儿公益课、父母课堂,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经常性的科学育儿指导,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专栏1:优生优育服务重点工程

1.产前筛查工程。广泛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一次产前筛查。

2.新生儿疾病筛查工程。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所有区县(市),筛查率达到60%以上。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3.妇幼健康体系工程。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每个区县(市)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保健机构。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提质升级,所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1所达到三级。

4.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2022年年底,市内各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至少要建成2家,各县(市)和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至少要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个。到2023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30个托位规模、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个。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第四章 建设公平优质现代教育服务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各类教育布局,增强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能力,优化青年发展型城市教育环境,构建体系健全、衔接融通的现代教育体系,促进郑州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城市,为服务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第一节 优先保障学有所教


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生活补助。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杂费,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教师周转宿舍和普通高中建设,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教育短板。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以普惠园为依托的学前教育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重点加强幼儿园园舍等基本办园条件建设,多措并举增加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现“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本园舍条件能力全覆盖,在园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园舍条件能力全覆盖”的目标。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至“十四五”期末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回归公共服务属性。加快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投用工作。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加强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程、“控辍保学”工程、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施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根据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到2025年,完成金水区、中牟县等2个区县(市)的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区县(市)创建工作,并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市)”国家评估验收。

鼓励高中阶段学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国际化发展,完成20所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性高中品牌,重点培育50所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市级示范学校。推进“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提升县中整体办学水平,健全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高中多样化发展覆盖范围。


第二节 加快推进学有优教


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快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动每所职业学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围绕郑州电子信息产业、跨境电商、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与郑州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专业群。抓住郑州市被列为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的契机,建立市级统筹推进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园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示范性职业院校,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一批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产教融合项目。全面深化“三教”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中高职“3+2”人才培养模式,规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办学,尽快打通中职本科“3+4”人才培养通道。探索推动职教高考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

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发展。积极支持服务驻郑高校“双一流”建设,通过科教融合、国际合作等多种形式,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大力培养专业型高素质人才。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建设国际教育园区,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办学,推进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合作,提高市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能力。支持地方高校提升办学层次,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支持优质专科高职学院围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求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通过师资共享、联合培养、产学研协作等方式,深化驻郑高校与郑州都市圈内高等院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等方面合作。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互联网+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政府、社会、市场、企业等多方协同,提供多层次、高质量、宽领域的教育与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共建共享的终身教育供给机制。以商都文化、嵩山文化、黄帝文化、黄河文化等为引领,坚持智慧城市建设与文化特色彰显相结合,全面建成“文化+智慧”的成人教育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学习环境,构建开放、多元、灵活的继续教育平台,实现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对所有学习者的全覆盖。整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各类优质学习资源,实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资源的融合共享。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教师梯队建设,不断完善“学校首席教师、郑州市骨干教师、郑州市名师、郑州市杰出教师、郑州市教学名师”的培养体系,未来五年郑州市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达到40000人次以上。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全面落实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健全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联动机制,落实减轻教师负担政策举措。

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实现城乡间、区域内、校际间在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方面互通互融,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提升。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落实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实施新课程改革项目化研究。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融通,逐步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籍转换、学习成果互认等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学校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习实训室数字化教学装备配置水平,鼓励建设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教室和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到2022年,中小学校常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到100%,到2025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30%以上的学校达到智慧校园标准。建设覆盖全校室内外的无线网络,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实现IPv6全覆盖。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程。提升网络安全应急能力。

专栏2:公共教育服务重点工程

1.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工程。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含农村寄宿制学校)150所,五年内创建和培育“新优质初中”165所。建设20所高中阶段学校,其中普通高中16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免费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到2025年,完成金水区、中牟县等2个区县(市)的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市)区创建工作,并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市)”国家评估验收。

2.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课程职业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与岗位对接,实现校企“双元”育人。成立15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建成30个骨干专业群、40个专业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中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80%。每个县(市)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2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4所市属中职学校建设,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市属9所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标准。

3.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支持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等本科院校争取硕士学位培养授权点。加快推进新建1所高水平大学工作。支持建设2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15所左右基于产教融合示范性产业学院,支持一批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产教融合项目。支持2—3所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的优质高职院校升本,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推进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创建国家“双高”校,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探索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5%。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郑开展合作办学或建设研究院、人才培养基地、技术研究中心等,力争引进1—2所优质大学。

4.终身教育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市级社区大学、县级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村级社区教育居民学习点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规范性县级社区学院、乡镇(街道)和村级社区学校建成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满足城乡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支持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第五章 发展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聚焦“劳有宜业、技有专长、才有优用、老有颐养”,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保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完善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不断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培训,广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及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支持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承担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乡村休闲旅游业等新兴产业人才。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加快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增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意识,培育就业创业能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推进就业实名制,强化“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不合理障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的“链主”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开放市场、创新、资金等要素资源,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促进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强化公正监管,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落实好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拓展双创融资渠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强化各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的主渠道作用,多元化筹集担保基金。扩大创业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普惠金融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双创示范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支持大企业与政府、高校共建创业孵化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推动高校示范基地和企业示范基地深度合作,建立创业导师共享机制。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加大劳动用工保障力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化解体制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服务平台功能,建立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做好“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效能。

完善数字就业服务。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系统,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在“金保工程”“数字人社”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智慧人社”建设。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建立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机制,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加强失业风险防范。健全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完善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失业应急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实施失业调控。完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工作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专栏3:就业创业服务重点工程

1.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郑州市建设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6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十四五”期间实现招生21万人以上。到2025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的45%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8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

2.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大规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到2025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22万人次,其中178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76万人)取得相应证书。

3.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双创示范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支持大企业与政府、高校共建创业孵化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强化“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

4.数字就业服务工程。在“金保工程”“数字人社”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智慧人社”建设,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12333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系统。


第六章 完善便捷普惠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五医联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力推进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丰富服务供给,均衡设施布局,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基本建立,构筑健康中原医疗卫生高地。


第一节 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健全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整体协同、功能完善、反应快速、高效专业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完善市县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重症、急诊、呼吸、检验等能力建设,建立分级、分层、分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建设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加快推进郑州市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郑州市卫生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力推动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一体化、全流程服务。推进县、乡、村级公共卫生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快县级医院提质升级,完成登封市中医院、新密市公立综合医院、新郑市公立中医院“三所医院”工程建设。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村公共卫生室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开展基层慢性病“防治管”融合试点。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主题宣传,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推动健康郑州18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统筹实施妇幼、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施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加强城乡居民营养和膳食指导。着力提升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或超过3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第二节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推动优质医疗服务取得突破。借助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郑州市优质医疗服务取得突破,重点加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郑州市中心医院争创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结合省“十大专科”建设,持续打造市级10个专科诊疗中心,深化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城区大型医疗机构向新城区、功能区转移布局,新增卫生资源优先保障新区需求。稳步推进郑州儿童医院南院区、市七院滨河院区、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市骨科医院东院区、市二院东院区和市一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省、市协同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优化医学中心布局,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辐射促进郑州市中医药事业、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市中医院医疗资源扩容建设,实施中医强院计划,继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到2025年,打造1个国家级、2—3个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支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鼓励设立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和服务体验区。培育、聘任和引进一批中医药文化高端研究人才,加强郑州中医药文化研究力量。

发展高品质健康服务。以文化品牌、生态旅游和优质医疗资源为依托,引入社会资本,打造健康服务新业态。挖掘炎黄文化,探索集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动中医养生保健行业发展。弘扬嵩山文化,依托嵩山、伏羲山等优质旅游生态资源,发展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支持体医融合发展,发挥“少林武术”品牌资源优势,引领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产业发展。提升生命健康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医药和医用设备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

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市、县、乡、村的卫生健康信息网络体系,推动医疗机构5G网络全覆盖。继续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卫生健康基础资源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融合数据管理、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方式的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持续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健康管理等服务。


第三节 服务保障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破除逐利机制。坚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加强以满足重大疾病需求为导向的临床专科建设。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预算单位经济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分级诊疗背景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有效路径。建立高位推进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市县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均衡发展,打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杆样板。推动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与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研、管理等合作,各区县(市)制定完善医共体权责清单、章程、考核细则、编制人事薪酬改革等配套措施。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按照国家、省局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家庭病床制度。

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探索采取“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解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抓好郑州市“郑州人才计划”落实,选拔40名左右具有较强潜力、引领专业学科发展的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力争成为省级、国家级专家;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500个左右,全职引进硕士、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2000名左右。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提升职业吸引力。

专栏4:卫生健康服务重点工程

1.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成市县一体化、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构建涵盖全市16个区县(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投入政策,积极筹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统筹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提升器械装备水平,努力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综合管理信息化,扩大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覆盖面,巩固农村地区防病治病阵地,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工程。推动实施提升健康素养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项目,推进开展全面健身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两建三融四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4.医疗体系提质增能工程。重点加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郑州市中心医院争创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打造市级10个专科诊疗中心,巩固强化6个县域医疗中心。协同河南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优化医学中心布局,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辐射促进郑州市中医药事业、健康产业发展。完成登封市中医院、新密市公立综合医院、新郑市公立中医院“三所医院”工程建设。

5.中医药品牌建设工程。依托市、县级高水平中医医院,打造名医堂、国医堂等品牌科室,在中医药基础较好的综合性医院推进国医苑建设。100%的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加快推进国家、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培育)中心创建工作,继续实施郑州绿城杏林人才培养等工程。建设“郑州市传统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医院中药制剂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扩大医院中药制剂调剂使用范围,推动中药新药创新,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打造优秀品牌。

6.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速工程。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全市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应用信息系统。实施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构建郑州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深化大数据应用。

7.卫生健康人才保障工程。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建设项目,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卫技人员数达到4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网络信息技术人员。实施医学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推进郑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医学科技辅助创新平台。实施医学高峰人才引培项目。开展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训。


第七章 提升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服务

 

持续提升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注重老年人需求差异,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有效监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养老保障服务


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以《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为引领,着力抓好郑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落实,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全面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末,所有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社区养老服务照料设施覆盖所有的城镇社区。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聚焦重点人群,推动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并建立健全重点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优先满足老年人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服务需求,逐步向其他服务拓展,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完善城乡社区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资源,完善相关的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每个区县(市)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广“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新模式,建立健全医养有机结合的“机构、社区、居家”全覆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旅、餐饮、家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培育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推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和集聚区。推广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推广实施智慧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建设老年智慧活动中心、智慧颐养公园等智慧颐养载体。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多元化保障养老服务。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项目申报、企业遴选、协议签订、政策清单制定等工作,重点做好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落实和普惠养老项目的储备、推进工作等。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产业、事业和慈善的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养老服务的联动和统筹发展,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鼓励慈善和志愿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建立养老服务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标准、信息化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动态调整等机制,对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精准化识别,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化。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加强各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实施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组织一批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本土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和研究团队。通过开展专业培训、鼓励考取证书、推动岗位开发等方式,发展壮大养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引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栏5: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程。依托社区服务载体,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模式,建设集日托、短托、长期照护、助餐、助浴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借助智慧养老平台,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资助,用于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等。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建床后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照500元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2.医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嵌入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支持100张以上、3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提供医疗服务,支持3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65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成立1个市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和16个县级老年健康管理中心,引进医务社工,加强64个安宁疗护中心日常运营管理。

3.“互联网+养老服务”建设工程。以河南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同时对接郑州市“城市大脑”项目,打造郑州市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分级授权管理、涵盖政府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的中心数据库,与各区县(市)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年人数据、服务组织数据进行连接整合,实现涉老数据的集约化管理。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区县(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虚拟养老院)实现全覆盖。


第八章 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切实做好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以及因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人员等的关爱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稳定保持法定参保人群基本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工作。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并持续缴费,落实对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财政补贴,推进对困难群众参保代缴工作,提高低收入参保人待遇补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夯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医保目录、规范医保支付政策确定方法。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规范和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发展计划,推进政府和个人共同参与的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受益范围,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防范和缓解失业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将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第二节 完善弱有所扶兜底保障体系


强化社会救助服务。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持续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科学制定、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困难群体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持续推进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一体化,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动态管理,落实照料护理服务责任,建立分散供养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对于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实现100%的集中供养。推动临时救助城乡统筹,完善临时困难评估制度,制定分类分档救助标准体系,实现临时救助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100%全覆盖。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研究细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体系、技术体系、支撑体系。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研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推进将低收入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保障对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精神、智力障碍患者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台账,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社会化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到2025年底,至少建立一所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加强特殊儿童群体分类保障,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救助项目,积极推动孤儿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妥善解决成年孤儿就业难题。深入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提升信息化水平,拓宽服务内容,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典型案例分析评估机制,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推进机构改革转型,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服务范围,完善特教教育体系,充分整合“儿童医保”“明天计划”“残联康复项目”等,提升医疗康复效果。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协调和整合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扩大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稳步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区县(市)比例不低于80%,参与社区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达到60%以上,患者病情复发率显著下降。强化惠民殡葬建设,调整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市、县财政按照不低于1500元/具的标准进行补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积极推广骨灰植树、花坛葬、草坪葬、骨灰存放等方式,全面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救助管理机构硬件设施水平,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做好对送返本辖区的易流浪人员的回访帮扶工作,完善滞留人员照料安置机制,加强极端恶劣天气救助巡查力度。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完善项目设置、政府购买、人才培养、财政支持、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郑州市社会工作发展政策制度,出台郑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综合性文件,出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性文件,将社会工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到2025年底,郑州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投入资金达8000万元,在郑州市培育发展130家能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拓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在社区、老年、医务、青少年、儿童、司法等领域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出台多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标准),推进“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专业人才梯队,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涵盖社会工作考前培训、实务培训、党政干部培训以及孵化培训的专业培训体系,每年面向全社会举办社会工作知识宣传培训,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的交流,建立健全郑州市社工督导人才制度,到2025年底,郑州市一线持证社工达2500人,市级社工督导人才达150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定期对志愿服务骨干进行督导培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推动社会救助便捷化。将特困人员、小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区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救助”,构建新型智慧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强化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经办人员社会救助综合能力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熟练程度。

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推动市、县、乡建设与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匹配的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物资统筹调拨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科学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结构,统筹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探索应急物资储备新模式,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效能。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水平,加强各类灾害风险普查和气象灾害防范。探索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不断提升保险服务机构对企业的服务水平。构建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成立郑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下辖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郑州市减灾委员会等,优化应急协同联动机制。

专栏6:社会保障体系工程

1.儿童福利服务提质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推进新建“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让更多残疾儿童接受专业康复教育。

2.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至少建立一所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等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

3.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郑州市所辖县(市)及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距离乡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以组团建设规模适度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加强殡仪馆、公益性骨灰楼等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末实现殡葬基础设施市、县(区)、乡级全覆盖。

4.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程。按照“一年起步、两年铺开、三年建成、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建设。用3—5年时间,推进郑州市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交流。

5.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郑州市应急救援专业物资装备储备库,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个与本级应急保障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化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区县(市)政府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率达到100%。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政企互联、部门互通、社会共享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及保障数据库,实现市、区县(市)物资储备、调拨管理全覆盖。根据郑州市及周边地市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险情实况,建设集水域、地铁、交通、矿山、地震、危化、建筑、消防等全灾种训练于一体的郑州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


第九章 优化提升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服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科学预测城镇住房保障需求,构建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营造整洁、舒心、有序的生活环境。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40年以上居住区、C级和D级危房集中区等区域为重点,稳步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加快续建项目工程进度。利用三年时间,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和群众回迁安置,2022—2023年新增建成回迁安置房面积55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回迁安置群众35万人,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安置房建设和群众回迁全部完成。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措施,减轻资金压力,缩短安置周期,重点做好过渡费资金筹措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拖欠问题。至“十四五”期末,在建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逐步实现房屋征收“0过渡”安置。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品质,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强化服务功能。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按照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兜底住房保障。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实际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性租赁住房“过渡”、共有产权住房“安居”的住房保障新格局,逐步形成分层分类、梯度保障、密切衔接的住房保障制度。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和利用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房源。重点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回购、回租等方式将低效利用的安置房改建、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既有市场租赁住房、公寓、单位宿舍、人才公寓及政府闲置住房等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全面推行住房租赁企业网上备案,实现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经纪机构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管理。推进租赁住房项目库建设,将各类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市住房租赁平台统一管理。规范社会化住房租赁网络信息平台、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信息发布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房源行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由投资主体或运营机构确定,需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采取行业主管部门,银行,企业三方监管的办法,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押金监管。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信用租”租房模式。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绿色有机发展,加大城镇小区改造和适老化建设力度。推进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做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配套养老、托育、卫生、家政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设施,丰富居民活动场所,健全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和收集站点网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十四五”期间,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完善保障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保障住房覆盖面,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布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建立起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等情况的公告和监督制度,提高各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增加土地供应。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公有产权住房建设。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统筹好郑州市存量空间盘活和增量空间做优,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转变空间开发方式,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增加满足居民住房合理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障经济发展建设用地、创新产业项目用地、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减少落后产业、过剩产能、污染企业的用地供应,维护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加强资金统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银行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政府、银行、国控企业三方合作,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规模,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资金比重,切实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河南省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发挥公共财政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事业领域的运营和养护。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企经营主体在郑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作用。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专栏7:住房保障体系工程

1.老旧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建立老旧小区信息库,针对性开展老旧住宅的软硬件改造和完善。其中硬件改造包括加装电梯、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建筑的墙体、地面、无障碍设施完善等;软件设施包括室内家具、装饰的改造和适老康复辅助器具及智能化助老服务设施配置等。

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对象,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户改造住房,落实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十章 落实政策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军人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加强退役军人褒扬引领,精准实施党和国家拥军惠军优军政策,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认同感,切实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激发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一节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移交安置工作规范和流程,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推行“直通车”式、“绿色通道”式、“双向选择”式和“依分排序自主选岗”式相结合的安置方法,实现军转干部“科学配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安置目标。完善军休人员“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工作机制,探索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军休所营院物业化管理。

加强退役军人优抚力度。落实优抚对象在医疗、住房、交通、教育、养老等方面的优待优惠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各类优待优抚经费。健全规范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开展网上祭奠英烈活动,探索完善并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持续为两险补缴中达到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办理医疗保险补缴业务。做好军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落实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

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重点支持退伍军人创新创业,协调属地企业,组建企业就业创业联盟,为退役军人提供全生命周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积极引进养老、健康等行业协会,利用教育部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能技能培训和考证服务,开展直通车式的就业推荐。协调属地金融机构,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金融服务。组建郑州市退役军人培训学院,将退役军人培训纳入省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大型企业,以及能够为退役军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区域化社会机构、实训基地等教育培训资源,构建新时代退役军人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

全面加强退役军人褒扬引领。统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修缮和提升郑州烈士陵园。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化展陈内容,提升宣传教育功能。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整理编辑出版烈士事迹,加大对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支持和引导退役军人依法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推进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郑州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大数据资源共享整合优势,持续推动郑州市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公共服务”,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协同、双轮驱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郑州市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创新工作模式,打造既具特色又不偏离基本标准的示范点。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标准建设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重点打造一批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优化退役军人工作运行体制。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基础信息化,坚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保障网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运行机制。完善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打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

完善权益维护机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问题。逐步建立退役军人诚信体系。坚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生活状态和思想动态,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帮扶救助。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专栏8:住房保障体系工程

1.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程。修缮和提升郑州烈士陵园、登封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巩义市烈士纪念馆改建等示范点,提高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水平。重点建设郑州烈士陵园中原英烈纪念馆项目,完成纪念馆整体提升改造。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弘扬英雄烈士精神。

2.军事供应站保障提升工程。完成郑州市军事供应站军供保障综合楼后续建设和内部装修;推动高铁南站军供保障区建设,重点建设军供食堂、军人医务室、军用会议室、军人洗浴室、军供站办公用房、军代表办公用房、部队集结场地、保障车辆用房、官兵宿舍、军人文化活动中心等。


第十一章 丰富完善公共文化体育供给服务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坚持文化旅游强市战略,彰显“两带一心”文旅格局,高水平建设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水平得到新提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节 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以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带动文化产业全面发展,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基础、发展基础和人才氛围,推动“城市可记忆、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打造“近悦远来、赏心悦目”城市发展软文化环境。协调推进黄河、大运河、长城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标准建设黄河(郑州段)国家文化公园及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国家文化公园,健全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集历史体验、爱国教育、休闲观光、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开放性、公园式文化空间。创意改造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实现空间舒适化、服务优质化。鼓励在都市社区、商圈、公园、文旅综合体、文化创意园区等公共空间,创新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鼓励学校、机关等机构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推行社区(村居)文化嵌入式服务,增加文化创意和体验式场景,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拓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融合联动,充分做好中央文化区“四个中心”文化场馆规范管理和运营使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通过新建、微改造达标升级,持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鼓励各区县(市)利用流动服务车(流动图书车、舞台车等)开展流动服务活动。加强各级、各类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互联互通。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郑州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依托郑州文旅云平台,创新举办“郑州文采会”线上主题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文化创意与数字技术高度融合的泛数字内容业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推动各类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艺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依托郑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校园总分馆体系,实施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计划,推动郑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顺应“数字文化经济”新形态,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强化“中原文化数字霸屏”目标愿景,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加强乡村文化标准化及乡村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合作社创建工作,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和“戏曲进乡村”“乡村文化合作社”等乡土文化活动,鼓励各地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各区县(市)组建“百姓宣讲团”,初步形成一批懂文化、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建立“部门牵头、赛事牵引、协会组织、政策激励、群众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乡村文化振兴主体。鼓励引导各地创新培育体现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黄帝文化、功夫文化等中原文化元素的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县市有品牌、区区有特色。

完善现代广播电视体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媒体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市融媒体技术平台建设,健全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协同发展机制,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标准,做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排头兵。把优质内容、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项目资金向互联网主阵地汇集、向移动端倾斜,做大做强网络平台。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跨越发展。加快高清、超高清制播能力建设,支持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设超高清视频分发云平台,结合乡村振兴五年规划,服务乡村公共文化生活。加强5G、4K/8K、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全流程各环节的综合应用,抢占全媒体时代战略高地。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扩大县域节目传输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城镇)工程,加快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广播电视节目资源配置,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向乡村覆盖。

构建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加强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工程、乡镇体育工程持续全覆盖,推进社会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创新发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推动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活动和社区运动会。推进市、区县(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规范化建设,在试点医院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加强全民健身辅导站点和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推动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开展体育类展示展览活动,开展各类形式的体育文化艺术创作。


第二节 发展高品质文化旅游体育服务


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围绕河南省提出建设世界文化旅游胜地要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依托空中丝绸之路、米字型高铁、辐射型高速路网等交通枢纽优势,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将郑州打造成世界文化旅游枢纽、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和黄河流域国际旅游门户。整合串联“黄河、黄帝、商都、嵩山、大运河、河洛”等核心文化资源,重点推出“大河文明之旅”“中国功夫之旅”“中原寻根之旅”“都市休闲之旅”“主题乐园之旅”五大精品旅游线路,塑造“行走郑州·读懂最早中国”文化旅游品牌。依托山水林峡湖田特色资源,推动景区、度假区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优化嵩山少林寺景区、黄帝故里景区、康百万庄园景区、黄河(郑州段)国家文化公园、荥泽古城等精品景区和度假区,提供特色化、定制化旅游服务。

开发重点文旅文创产品。积极推进文旅产品与AR和VR展示、云计算、5G、元宇宙等深化融合,开发沉浸式体验产品。发展优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和展示技术,重点对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等世界级文化遗产和文物艺术品进行数据采集和数字模拟,开展数字复原及保护展示,打造文旅数字体验空间。以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郑州动漫产业基地、郑州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区为核心,创新打造新的动漫作品,用动漫讲好新时期郑州故事,筹办中国(郑州)动漫文创大会暨创意设计大赛。

推动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发挥少林武术等资源优势,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培训研修、影视拍摄为主要内容的武术产业体系,支持登封建设少林武术产业集聚区,培育2—3个知名武术服务和产品制造企业,打造2—3个武术竞赛精品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冰雪场地设施,承接、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健身场馆和设施并对社会提供健身服务,支持郑州上街区发展航空运动。推进“互联网+健身”,积极推进5G、8K、VR等技术在体育赛事活动中应用,支持直播、短视频、游戏等在线体育产品创作与生产,建立“郑州体育”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第三节 服务保障


积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置等,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兼顾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稳定投资回报。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建立健全扶持激励文艺创作的长效机制。引导龙头服务企业集约发展,鼓励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土文旅体育企业跨地区铺设服务网点。保护传承“老字号”,推进国有景区、涉旅文物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整合重组,打造旗舰劲旅。开发打造“特字号”,支持一批文化产业园、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文旅融合示范园区。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各类中小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吸引鼓励大型企业集团、知名文旅企业落户,为我市文化旅游服务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优化服务环境。实施旅游交通畅达工程,建立功能完善的文化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加大信贷、土地等政策支持,严格市场监管,强化金融支持,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文旅场所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文旅。加强综合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等防控体系,为游客提供安全安心的消费环境。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市场共建、品牌共育、利益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

专栏9:文化体育重点工程

1.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建设工程。有序推进国家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建设,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先行示范区,着力打造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同时,推进实施汴河遗址公园、索须河环境提升通航、大运河片区开发、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黄河、大运河中原文化高地。

2.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对市级和县级现有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艺术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采取改造或新建。继续推动各区县(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全覆盖,城市书房建设达到100处,各行政村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

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或改扩建16个体育公园。认真落实《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确保完成每万人0.9块足球场建设任务。全面建成以区县(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支撑、以乡镇(街道)体育健身场所为基础、覆盖行政村(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继续完善“15分钟健身圈”。加大冰雪场地设施供给,改造提升现有滑雪场地,增加滑冰场地数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冰雪场地设施,鼓励现有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或改扩建。推动健身设施对外开放。公共体育场内年免费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不低于70%。加快建设郑州市市民健身中心。

4.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工程。支持郑州广播电视台建设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健全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协同发展机制,做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排头兵。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跨越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5.全媒体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利用广电5G辐射半径大的优势,搭建全媒体应急预警信息发布集成播控平台,对我市地铁、公交、出租车、户外大小屏等电视屏幕分发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一旦发生灾害应急突发事件,所有屏幕立即面向全市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信息、政务发布、政策宣讲等公共服务。

6.4K/8K超高清影视分发云平台工程。对接《郑州市乡村文化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搭建面向千村千屏的超高清影视共享分发云平台,利用郑州广电自主创新的“超清云播”技术将全市乡村影院、户外荧屏等联网,播放优秀影片和我市重大活动等,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宣传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


第十二章 改革创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事业

 

创新理念方式,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搭建信息共通共享平台,构建公共服务智慧型生态,强化公共服务要素保障,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完善标准规范。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编制《郑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加强行业间标准规范统筹衔接。

强化财力保障。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市)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合理确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市)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稳步推进区县(市)以下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优化资源配置。按照高效、公平原则和人口流动情况调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均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动态调整清单,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创新购买制度。有序开展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明确全市各市直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原则、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目录框架和时间表。在养老、文化、残疾人养护等领域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合格供应商资格,允许市民自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由政府结算。


第二节 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政策


优化市场供给机制。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跨地区合作,推动郑州都市圈区域性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高品质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健全政策衔接机制。推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人群公共服务政策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增强制度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异地享有等方面的便利性和公平性。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第三节 构建服务信息技术载体


完善政务信息平台。规范“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聚焦政务服务事项、服务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确保平台规范、高效、安全、平稳运行。优化政府服务入口和流程,依托“郑好办”建立“亮数、亮证”功能,强化电子证照的归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使用。深化完善政务服务内容,持续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扩大“一件事”广度和深度,聚焦服务企业,加速“亲清在线”惠企利企服务事项的上线力度。拓展政务服务多元渠道,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机应用推广,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向综合一体机转换。探索政务服务跨域应用,提升“掌上办”同城可办、通办的比率,推进上线事项向区县(市)延伸。

推进服务数据共享。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供给融合互动。以公共数据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为基础,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共享、无偿使用、统一平台、安全可控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数据共享机制,按需向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及时响应需求,提高供需对接质量。加大和可信第三方服务商的合作,融合交通、物流、财税、社交等多元化数据。

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打造郑州市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分级授权管理、涵盖政府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的中心数据库。建设标准化数字校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校”试点,建立管理一体化和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完善“学在郑州”学生学习平台建设。创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以智慧社区建设为核心,加快智能快件箱、智能售货机、智能饮水机、智能回收站等数字化设备的应用推广,积极布局无人餐车、早餐自助柜等智能终端。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云、网、端”数字化基础设施覆盖面,提升旅游景区、饭店、服务区等场所的智慧化水平。


第十三章 提供各项坚实保障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强化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推动落实的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研究推动解决公共服务领域中跨部门、跨行业及政策联通、创新等重大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规划衔接,把本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行业发展规划,细化落实举措,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加强项目实施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和全市工作的重点。谋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重大项目引领制度,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项目储备库,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储备和开工建设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广泛的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第四节 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及各援助单位(团体)援助资金,提高市县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的资金投入,支持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财政性资金和资源要素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强化用地保障。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服务用地需求。

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工作人员的岗位、晋升、转任、薪酬、待遇等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基层流动。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支持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发展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人员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引进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公共服务先进的模式经验。


第五节 动态监测评估


定期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监测评估,重点考察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满意度,跟踪督促规划实施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监测评估体系,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评估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和实时考核,并向社会发布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年度报告和考评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把监测成果作为调控和引导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标。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