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4-00199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实施意见
  • 2024-11-14
  • 2024-11-29
  • 意见
  • 郑政〔2024〕1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的实施意见
郑政〔2024〕16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1号),结合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郑州体育发展新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治理等全面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与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科技、外交等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体育郑州建设,助力体育强国建设,将体育打造成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标志性事业,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体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普惠发展。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增加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推动更高品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全地域、全人群。

注重品质,均衡发展。将全民健身融入社区治理,实现“15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均衡、便捷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统筹共建,融合发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推动全民健身更加开放包容。

科技赋能,创新发展。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全民健身发展模式,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绿色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强化责任,安全发展。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隐患排查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体育郑州建设成效显现,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城乡居民体质更加强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45%以上,人民群众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2.3%以上;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位居全省前列;体育文化双创成效显现,体育国际交流合作影响力明显提升;智慧化体育平台基本建成;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35年,跻身全国体育强市行列,体育郑州建设成效显著。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运动健身将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5%;力争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体育文化日益繁荣,体育国际交流合作影响力持续提升;智慧化体育平台建设日益完善;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切实增强全民健身发展动力。构建多方参与、保障有力的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全民健身纳入民生实事。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鼓励社区、学校打造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更加健全完善。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多样化健身服务。积极开展“郑州黄河系列”“千村百镇(社区运动会)系列”“快乐家庭系列”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每个家庭、每位市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健全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体育设施、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有关扶持政策。推进管办分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监督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提升行动,推进市级体育社会组织述职考评、审计监督、党建指导、人才服务全覆盖。在社区内符合条件的基层体育组织可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引导扶持体育健身团队。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3.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共治共享。注重发挥竞技体育对于群众体育的带动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专业赛事和竞技体育场馆设施、训练资源、科技装备、运动营养、运动康复等服务全民共享。探索运动项目技能水平的业余等级制度。促进竞技运动训练方法、日常食谱、康复技巧等市场化开发和成果转化。鼓励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二)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4.优化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坚持规划先导,均衡配置市民身边的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服务。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主城区、新城区、重点转型区域、人口相对集中的郊区城镇等区域合理倾斜。涉及体育设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征询体育行政部门意见。编制出台《郑州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

5.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全面建成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畅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全民健身纳入社区服务体系,补齐城乡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结合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加强社区体育政策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每个街镇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体育工作人员,支持每个社区配备至少1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乡镇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6.推动全民健身全覆盖。注重全龄友好,加强儿童青少年、职工、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加强妇女、农民、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公共体育服务。鼓励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健融合运动会。支持工会每年组织健身活动。鼓励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开展文体活动,推进无障碍健身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7.拓展“处处可健身”城市空间。推进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将健身休闲服务功能融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配套服务。推进“体绿”融合,结合“公园城市”建设,优化配置和增加公园绿地健身设施。实施城市“金角银边”变身体育空间工程。在市资源规划局或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利用商业设施、楼宇、地下空间、边角地等建筑新建体育设施。在通过第三方安全检测,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可利用仓库、闲置厂房、屋顶等建筑改造体育设施并投入使用。挖掘可复合利用的场地资源,推广“现有空间+体育功能”模式。支持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助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健身场地。完善户外运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设施。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8.建好“家门口”健身设施。实施社区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健身设施适老化服务。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本单元,合理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既有居住区要充分挖潜,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拓展健身场地。实现社区市民健身中心街镇全覆盖。推广智能运动场、残疾人健身点等新型智慧健身设施。增加社区足球场、羽毛球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设施数量。做好社区健身设施巡查、维护和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9.实现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开放和定价机制。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置并开放健身设施,支持与社区或周边单位共享。具备条件的已建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满足向社会开放条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应开尽开,鼓励委托第三方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提供统一运营服务。引导经营性体育设施有序开放。鼓励体育场馆、公园等场所为健身市民提供储物、更衣、安全和医疗辅助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

(三)增加赛事活动供给,共享全民健身新时尚

10.构建“天天想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覆盖,倡导“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赛事、月月有亮点、全年不断线”。办好郑州市社区运动会、城市业余联赛等市级品牌赛事。组织类型多样的“一区县(市)一品”“一镇(办)一品”“一社区(村)一品”赛事活动。广泛开展社区运动会。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业余赛事活动体系。公开全民健身重点赛事目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活动。鼓励向参赛市民颁发证书证章,积累运动积分。鼓励发展线上健身等新模式。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体育局

11.提升赛事活动规范管理。推进赛事活动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注重现场应急救护等服务保障,加强赛前、赛中、赛后全过程监管。优化赛事活动使用道路、空域、水域、森林等公共空间和资源的管理与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品牌赛事活动“孵化平台”。积极培育顺应国际潮流的时尚体育运动项目,重视发展承载历史文化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推广代表人类智慧的智力体育运动项目。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12.推动全民健身融入城市生活。营造“健身引领时尚”的活力城市氛围,提高全民健身意识,表彰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加强宣传,推广“动起来·‘郑’精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生活理念。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体育博物馆、体育科普基地、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突出郑州体育品牌特色,不断促进中外体育交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科协

(四)加强健身指导服务,促进科学健身更高效

13.提供“人人会健身”专业指导。建立市区协同、智慧便捷的市级公共体育服务配送平台。在公共体育场馆、体质监测中心和站点、智慧健康驿站等场所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运动健康师。完善市民体质监测制度,提供常态化服务。支持开展残疾人体质监测。探索推广“一人一档”数字化运动健康档案,开展运动效果的跟踪研究和科学指导。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持续扩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覆盖面。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14.壮大复合型健身指导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站点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志愿服务,完善激励措施。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吸纳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职工体育骨干、健身爱好者加入。借鉴社会治理网格化经验成果,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15.加快数字化转型与科技赋能。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认定和审批工作,持续深化“一码健身”。完善“动起来、郑精彩健身地图”功能。运用“智能设施+智慧管理+大数据”模块,搭建数智体育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加强郑州体育智慧化建设与应用,推动体质监测智慧平台完善升级和健身指导综合服务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市委智慧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五)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构建融合发展大格局

16.培养体魄强健的终身运动者。坚持儿童优先,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体育空间,推进体育设施适儿化,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体教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构建“专业化+开放式”的师资队伍,贯彻郑州市体育局 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大中小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郑体〔2023〕66号),将优秀体育人才引入体教融合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练员、退役优秀运动员以及其他体育专业人员进入普通学校担任教练员,拓宽人才队伍发展渠道。开足开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指导学生较好掌握1—2项运动技能。发挥体育中考、高中体育学业水平测试导向作用,探索市级体育赛事成绩与中考成绩挂钩实施方法。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模式,中小学要普遍成立田径代表队,选择建立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体操、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轮滑等项目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区县(市)级、市级、省级和全国比赛。以“奔跑吧·少年”为主题定期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学生(青少年)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鼓励社会力量承接、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

17.引领“中原城市群”全民健身一体化。发挥“中原城市群”“体育+生态+科技+人文”优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合作,推动规划衔接、标准互认、资源共享、赛事联办。倡导共同举办“中原城市群”骑行、乒乓球、三大球、健步走、户外运动等赛事活动,联合申办和举办国际赛事,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坚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至少研究一次全民健身工作。支持人大、政协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加快建设体育郑州实施方案》,健全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体育执法工作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辖区需要,优化配置场地设施。各级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财政经费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按照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四)严格督促落实

市体育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作为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目标任务落实机制。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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