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67/2022-00016
  •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 规范性文件
  • 2022-07-11
  • 2022-07-12
  • 通知
  • 郑黄管发〔2022〕20号
  • 有效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2022年711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疫情,最大限度的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及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此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强化责任、快速反应”为基本原则,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科学、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郑州黄河文化公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社会事业局的管委会领导    

副  指 挥 长:管委会其他领导

        员: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管委会政务(应急)值班人员为当天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当天各项工作。             

(二) 职责分工

1.指   挥   长:领导园区疫情防治工作;决策疫情防治规划。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组长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发生情况。

3.副 指 挥 长:做好分管单位(部门)疫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协调处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面执行指挥部指令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挥部文电、会务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现场救援期间的车辆调配;负责办公场所的消杀工作,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进行扫码核查、测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防疫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伤申请、表彰等有关工作。

财政与资产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做好资金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

规划建设局负责督导园区内施工单位人员健康监测、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处置要求

经济发展局:负责与市文旅局有关部门业务对接,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协调相关媒体对事件处置的正确舆论引导和防控新闻报道,做好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消除公众恐慌情绪;负责做好旅游从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组织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社会事业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党工委工作安排。负责协调联络工作,推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重大事项;牵头落实有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情况报告等工作;承办指挥部各项工作安排,负责园区疫情防控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统筹调度园区疫情物资保障,根据需要实时发布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情况、要求等;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督促各直属单位实施采购,物资及时有效购置到位。

纪工委:负责对园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应急演练,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公园园期间交通管制,保证应急车辆通行;牵头做好各出入口的防控负责疫区隔离所需的施工人员及设施的组织调配;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内消杀工作负责通讯电力保障,做好水源供应的卫生安全管理加强职工食堂管理,确保餐饮安全对班车加强管理,所有上车人员要扫码、测体温,异常者劝阻返回并通知当事人单位,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网上预约、网上售票及客流监控,持续推进“河南文旅一码通”预约制度,做好预约服务的宣传和引导,实现“能约尽约”,合理控制入园人数,认真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负责验票进入园区人员扫码审核、体温监测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处置等;设置游客入园等候区域,保证游客之间间隔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做好入园游客秩序维护,保证人员、车辆有序进出景区;负责按要求做好游客中心及所管园区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游乐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杀工作;负责所管经营企业(商户)做好疫情监控和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场所码,鼓励商户采取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付款;负责督促经营商户做好消杀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每天对垃圾箱进行消毒

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实时疫情动态,配合园区做好疫情秩序维护,负责对园区内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劝导,对不遵守园区防疫规定私自入园人员实施劝离、清理。

门票管理所负责网上售票及客流监控,合理控制入园人数。公园园期间售票设置游客入园购票等候区域,保证游客之间间隔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做好购票人员扫码审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配合疫情处置等

园林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地质博物馆加强馆内消毒,通风,入馆参观必须扫双码、测体温、戴口罩,设置入馆游客等候区域,保证游客之间间隔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做好出入馆人员体温监测、异常情况报告,配合疫情处置等。

炎黄管理所负责加强所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协调清运垃圾,做好消毒,通风,做好出入炎黄广场人员体温监测、报告,配合疫情处置等。

管委会政务应急值班人员,负责督导各单位防疫措施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制度,接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常务副指挥长,根据领导要求迅速布置落实。

各单位(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疫情防治监控工作。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要确保手机通讯畅通。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服从指挥,加强联系,严禁在有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推诿扯皮,确保救援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不出纰漏。

对接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惠济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371-56183302或120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现场疫情监测

1.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防控指南,进入须扫码、测温、戴口罩,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填写每日职工健康监测台账,加强门禁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2.各单位、各经营场所、商户、班车等必须按照要求通过登录“郑好办”APP“场所申领”系统申领场所码,张贴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进入上述区域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等措施。

3.如果工作期间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或肺炎类似症状的,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时就医,做好鉴别上报。

4.全面实行全员健康查验制度,对班车加强管理,所有上车人员要戴口罩、扫码、测体温,异常者劝阻返回并通知当事人单位,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做到每天一次一个不漏,并做好人员状态登记工作,如现场发现有发热或肺炎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

5.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杀工作,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进行扫码核查、登记,提醒戴口罩。出现黄码或红码人员,作好记录登记,立即上报同时按要求做好处置。

6.公园疫情防控坚持“预约、错峰、限流、两米安全距离”原则,入园游客达到最佳接待量75%时停止售票,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密闭旅游景点,如地质博物馆等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

7.游客入园要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提醒游客规范佩戴口罩,设置游客入园等候区域,保证游客之间间隔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做好入园游客秩序维护,保证人员、车辆有序进出景区;省外及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出示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拒绝入园。

(二)异常情况报告流程

1.发现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单位立即将其引至隔离区,记录异常人员身份信息、电话、行程,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社会事业局。

2.社会事业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通报有关情况,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处置。

(三)应急响应

1.建立绿色通道。与当地卫健委指定的发热收治医疗机构密切联系并建立合作关系。

2.观察处置。加强对现场人员的观察处置,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经医务人员评估须进一步诊疗时,安排专车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做好卫生防护。
    3.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封锁现场,禁止人员进出。所有人员要到集中隔离区进行自我隔离,进行内部排查,等待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入现场。配合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全员核酸采样检测、进行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根据流调记录,密切接触者(如同一办公区域人员、门票售票、验票人员,电瓶车驾驶及同乘人员,流调显示停留的其他场所相关人员等)由疾控部门送往指定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次密切接触者按要求向社区及单位报备并居家隔离,归家途中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社区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2)确诊病例流调有园区活动轨迹者,立即根据流调记录开展内部排查,确诊病例所到当天门票、验票值班人员全部就地隔离,有到园区其他场所、乘坐电瓶车、索道或者接触商户记录的,上述场所当天工作人员或经营人员全部隔离,场所关闭消杀,隔离人员向社区及单位报备,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

对疑似或确诊员工或游客所停留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地面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湿拖;物体表面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空气采用0.5%-1.0%(5000-10000mg/L)过氧乙酸水溶液(1g/m3)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后关闭门窗,作用1小时,打开门窗彻底通风;其生活用品按医疗垃圾处理)。

(四)现场隔离观察的防护措施

1.人员界定。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腹泻症状时,经领导小组评估需现场单间隔离观察者。

2.环境要求。单间通风良好,独立空调。共用卫生间用时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经常触碰的物品表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消毒至少2次。

3.防护措施。隔离人员不可随意离开临时隔离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2米以上距离,尽量处于下风向。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不随地吐痰,用后的纸巾、口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回收。

4.观察与解除隔离。隔离区管理人员对隔离者每日监测体温2次、观察病情与症状变化。症状消失且体温正常3天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解除隔离返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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