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104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间手术、医保结算
  • 2022-11-21
  • 2022-12-30
  • 通知
  • 郑医保办〔2022〕75 号
  • 有效
  • 2022-11-21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的通知(试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医保、卫健管理部门,各区县(市)医保、卫健管理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和《河南省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卫医函﹝2018﹞7号)件精神,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就医需求,减轻就医负担,现就郑州市开展日间手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病种

“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和检查性操作),因病情需要延期出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开展日间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8号)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临床径清规范技术质量安全保障的适宜病种开展日间手术,确定本单位日间手术病种目录(包含临床路径),配合医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施范围

实施医疗机构暂定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有集中或分散管理的日间手术病房、独立或专用的日间手术间,以及综合服务的配套区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实施范围。

三、费用结算

(一)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诊时,接诊医师进行评估,符合日间手术的患者暂办理预住院手续,缴纳预住院押金,预住院期间完成手术相关必要术前检查,预住院时间不超过5天。术前检查完成后,接诊医师根据患者检查情况再次进行科学评估,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办理正式入院手续,按一次普通住院进行结算,医疗类别选择“日间手术”,并将预住院期间跟本次手术相关检查、检验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报销;经医师评估不符合日间手术条件的,预住院期间费用由参保人按门诊费用规定负担。日间手术患者出院后发生的换药费(不超过三次),可以计入本次日间手术结算费用;检查、化验和门诊治疗等其它费用不得纳入本次日间手术结算。

(二)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四、管理措施

(一)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日间手术相关制度,明确日间手术单元设置标准、手术病种及术式、主要风险、患者遴选标准、临床路径、明确检查项目等,严禁将手术无关检查、检验项目计入住院费用。规范标准病历模板,加强病历管理。向社会公开日间手术病种和术式目录。

(二)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执业许可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工作,始终把手术质量安全监管放在首位。医保部门重点监控:延期出院(超过48小时)、1周内再次入院。延期出院病人,拒付该病人术前检查基金支付费用;分解住院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监管范围。

(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合理选择适合本单位的日间手术病种、科学评估日间手术病人,把控日间手术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院。不得将术后患者分解住院、转往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手术医院做好术后管理与随访。

(四)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