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94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规范性文件
  • 2023-12-27
  • 2023-12-27
  • 通知
  • 郑农〔2023〕174号
  • 有效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市确保 “菜篮子”有效供给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72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现代设施农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541号)要求,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市,确保我市“菜篮子”稳产保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郑州市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市 确保“菜篮子”有效供给若干政策》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郑州市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市

确保“菜篮子”有效供给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市,确保“菜篮子”有效供给,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计财发〔2023〕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72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现代设施农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541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政办〔2020〕53号)、《关于印发郑州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2〕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新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一)建设规模:存栏2500头(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按符合建设内容的基础设施类投资金额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基本要求:

1.新建栏舍面积3000㎡(含)以上(按1.2㎡/头折算);

2.达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要求;

3.取得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

4.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划分明显,净污道分开。

(四)建设内容:

1.栏舍建设(室内净高不低于2.3米)及设施设备;

2.实体围栏、兽医室、检测室、车辆洗消中心、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物资消毒间、消毒池等疫病防控设施设备;

3.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

4.粪污的收集、贮存、输送和利用等设施设备;生态消纳地配套贮液池(罐)或灌溉管网等。

5.自动化饮水、饲喂、温控、湿控、除臭、清污和可视监控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

二、新建奶牛肉牛以及肉羊标准化养殖场

(一)建设规模:奶牛存栏300头、肉牛存栏500头、肉羊存栏2000只(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按符合建设内容的基础设施类投资金额的30%进行补助,奶牛、肉牛、肉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90万元、75万元、100万元。

(三)基本要求:

1.奶牛、肉牛、肉羊新建栏舍面积分别达2400㎡、2000㎡、2000㎡(含)以上(均不含栏舍过道和运动场);

2.达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要求;

3.取得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

4.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划分明显,净污道分开。

(四)建设内容:

1.栏舍建设(室内净高牛、羊分别不低于2.5米、2.3米)及设施设备;

2.实体围栏、兽医室、检测室、车辆洗消中心、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物资消毒间、消毒池等疫病防控设施设备;

3.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

4.粪污的收集、贮存、输送和利用等设施设备;生态消纳地配套贮液池(罐)或灌溉管网等。

5.自动化饮水、饲喂、温控、湿控、除臭、清污和可视监控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

三、新建蛋禽、肉禽标准化养殖场

(一)建设规模:蛋禽存笼10万羽、肉禽存笼20万羽(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按符合建设内容的基础设施类投资金额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基本要求:

1.按照家禽存笼数量10羽/㎡/层的标准计算养殖量;

2.达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要求;

3.取得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

4.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划分明显,净污道分开。

(四)建设内容:

1.栏舍建设(室内净高不低于2.5米)及设施设备;

2.实体围栏、兽医室、检测室、车辆洗消中心、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物资消毒间、消毒池等疫病防控设施设备;

3.病死禽类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

4.粪污的收集、贮存、输送和利用等设施设备;生态消纳地配套贮液池(罐)或灌溉管网等。

⑤自动化饮水、饲喂、温控、湿控、除臭、清污和可视监控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

四、标准化改扩建畜禽养殖场

(一)规模起点:生猪存栏1000头、奶牛存栏200头、肉牛存栏200头、肉羊存栏1000只(含)、肉禽存笼50000羽、蛋禽存笼10000羽以上的养殖场(户)、家庭农场或合作社。

(二)奖补标准:标准化改扩建投入5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投入每增加50万元,增加15万元补助,单个主体年度补助不超过60万元。

(三)基本要求:

1.建成后空栏舍面积生猪1200㎡、奶牛1600㎡、肉牛800㎡、肉羊1000㎡、蛋禽肉禽按10羽/㎡/层计算存栏量(含)以上;

2.达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要求;

3.有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

4.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并取得养殖备案代码;

5.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划分明显,净污道分开。

(四)改扩建内容:

1.栏舍改扩建(不含墙体、地面、屋顶、门窗的局部改造、电线水管建设);

2.饲喂、饮水、环控、可视监控设施设备。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含化粪池、沼气池的修葺维护、污水管道);

4.数智化管理系统设施设备。

五、政策性养殖业保险

(一)保险畜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

(二)支持政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工作方案》(豫财金〔2022〕25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六、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

(一)保险畜种:肉牛、肉羊、肉鸡、蛋鸡。

(二)支持政策:按照郑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林业局、金融工作局、气象局关于修订《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试行)》(郑财农〔2022〕8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七、“保险+期货”价格保险

选取1-2个区县(市)试点推行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对购买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的养殖经营主体,根据生猪期货价格变化给予不同比例的保险保费补贴。当期货价格小于16000元/吨(不含)时,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80%;当期货价格在16000-22000元/吨区间时,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60%;当期货价格高于22000元/吨(不含)时,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40%。

八、具体申报指南和执行过程中涉及问题由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九、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三年。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