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