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网〔2025〕20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4月30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1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需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