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6-00021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规范性文件
  • 2026-03-24
  • 2026-03-24
  • 通知
  • 郑农〔2026〕14号
  • 有效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 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快构建“疏堵结合”的秸秆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6年3月11日


郑州市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

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能力,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助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内容及补贴标准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持续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68号)要求,对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以上(不包含财政投资),并且年度服务农用地面积1万亩(收购秸秆1万吨)以上的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给予40元/吨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每个申报主体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实行优先补贴。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郑州市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鼓励开发区、区县(市)级及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性项目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内容符合我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方向,对秸秆禁烧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项目申报主体应收储和加工利用郑州市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

3.项目申报主体不得在同一年度内重复享受同类型项目补贴。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完整资料(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

1.申报材料目录。

2.《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详见附件1)。

3.《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4.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资产专账。

6.秸秆收购合同、收储台账、运输车辆备案登记表(车牌号、司机姓名、手机号)、入库单、付款账户银行流水、收储现场照片;秸秆销售合同、销售台账、运输车辆备案登记表(车牌号、司机姓名、手机号)、出库单、收款账户银行流水、发票;秸秆自用涉及出库单、加工单、加工照片、财务计入成本的相关凭证等;

7.项目审计报告。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择优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审计验收,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委托开展社会审计。

(四)申报与验收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并择优立项。

2.项目初审。根据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项目完成后,由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审计验收,结果须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通过初审和公示合格的项目,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审核。对于通过区县(市)初审的申报项目,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评审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报项目按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现场踏勘核查审验。

4.市级批复。郑州市根据市级审核结果,对通过的项目名单和项目内容在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郑州市农业农村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批复。

5.资金拨付。项目批复后,郑州市及时将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到开发区、区县(市)。按照《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区县(市)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拨付奖补资金。

6.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依据下达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二)重视政策公开。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对项目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信息,使秸秆收购和综合利用主体、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管追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配合农业、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审验申报项目,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全额收回补贴资金,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贴项目,同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晓臣

电  话:67170713

邮  箱:zzsnwzyly@163.com

 

附件:1.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

诺表

2.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基本

情况表


附件1

 

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

和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申报

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郑州市2025年度秸秆收储

和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申报

单位全称

                 (盖章)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固定资产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秸秆利用量

(万吨)

 

秸秆收购

方式

 

秸秆种类及产地

 

秸秆利用方式

(五化、具体产品)

 

 

该单位上述情况属实,项目验收合格,特此确认。

 

 

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   财  政  部  门

(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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