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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规划,十二五
  • 2020-05-26
  • 2020-05-26
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科学管理和规范运行,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郑州城市化建设水平的提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编制《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本规划是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行动总纲和编制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单位协同推进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工作指南。

 

第一章 “十一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郑州地区(不含省直分中心,下同)归集住房公积金199.2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92亿元,职工提取82.53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73.75%,较“十五”末提高了三十七个百分点;至“十一五”末,郑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278.01亿元,归集余额178.09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8.73%和26.86%;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138.38亿元,贷款余额102.33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2.47%和33.61%,缴存职工人数达到93万人,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了高效、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有以下方面:

——落实管委会决策制度,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以来已召开27次会议,在“十一五”期间共召开会议17次,研究决策事项近50项,均为全国之最。管委会发挥决策作用、强化监督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的做法已经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为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发挥了保障作用。

——理顺管理体制,推动业务发展。按照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5〕150号),“十一五”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完成了各县(市)区及郑煤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整合工作,推动了郑州铁路分中心、黄委会管理部的移交接收工作。实现了各分支机构的系统联网和政策统一,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县(市)区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加28.2亿元,归集余额达34.13亿元,是“十五”末的3.94 倍;发放贷款21.4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17.09亿元,分别是“十五”末的13倍和15倍。个贷使用率较“十五”末提高三十七个百分点。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十一五”期间归集83.9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25亿元,个贷使用率达29.9%,较“十五”末提高了二十个百分点。

——坚持依法规范管理,确保资金运作安全。管理中心始终把强化规范管理作为资金运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改革完善分支机构资金账户管理,建立了以管理中心名称备案的收入、支出账户,实现对资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事前控制。实行了资金提取、划拨和贷款发放三级联审制度。建立了与部、省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监控系统,定期向管委会和管委会委员报送报表,坚持每年开展两次内部审计,提高审计核查的频率。结合审计和纠风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先后出台了《县(市)及上街区二手房和自建房贷款管理办法》、《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十一五”期间,管理中心共建立健全了党务、政务、业务管理规章制度85项、部门及岗位职责72个,通过建章立制,依法管理,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作。

——发挥住房保障作用,解决职工安居需求。“十一五”期间,管理中心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不断调整、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实现安居愿望。支持65867户职工家庭解决了购房资金需求,支持购房面积716万平方米,占同期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面积3878.66万平方米的18.46%,个人贷款使用率达到57.46%,比“十五”末提高了三十六个百分点。有40多万人次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近60亿元。通过增值收益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1亿元,是同期廉租住房投资总额5.9亿元的39.15%,成为廉租住房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为我市廉租住房制度的启动和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开展贷款贴息工作,使134户中低收入贷款职工家庭获得贷款利息补贴,累积发放利息补贴16万元,减轻了困难职工家庭的还款压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综合管理体制。 “十一五”期间,管理中心完成了百花路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建造了标准化的计算机房和数据备份中心,更新配备了小型机服务系统,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保证。完成了郑州铁路、郑煤集团、上街、巩义、中牟、新郑管理机构办事大厅的建设工作。扩大了机构编制,加强了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了培训和调研学习,提升了人员素质,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百花路办事大厅荣获省级优质服务窗口。此外,管理中心还获得市纠风工作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十一五”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在经济建设、服务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展缓慢,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覆盖面有待扩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地方立法工作有待加强;个别管理机构没有按国家有关政策纳入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管理机构办公用房和市区服务网点建设还需尽快完善。

 

第二章 “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郑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和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一方面,面临发展黄金期的机遇: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展开、郑州都市区建设全面加速,“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将超过3.3万元,人均居住面积将达32平方米左右。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加速转变,住房、汽车等越来越成为消费重点。继续推行以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城市廉租房建设等为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普遍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另一方面,面临矛盾凸现期的挑战: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资源与环境的约束加大,经济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协调、体制机制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实现五年奋斗目标任务异常艰巨。对此,必须正视矛盾困难,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推动郑州经济社会更好转入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轨道。

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国家对住房公积金事业高度重视。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报告》,将住房公积金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均列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保障的首要功能已明确定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的政策导向更加清晰,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制度的推行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支撑;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住房保障事业将进一步给予政策倾斜;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管〔2009〕160号),使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空间更大,社会环境更有利;随着资金规模的扩大,政策性住房贷款将进一步增量,随之增加的增值收益将更多地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通过合理规范运作资金,促进住房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力。

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狭窄的受益面挑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能力。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快改制、外资和民营企业大量涌现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未能同步跟进,制度扩面还缺乏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制约措施。此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实际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例很低,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边缘化的群体。二是多层面的住房需求挑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郑州市开始住房制度改革二十年来,住房进入了商品化、社会化、市场化阶段,住房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要达到“十二五”期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32平方米的目标,在提高收入的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既有空间,更有压力。三是金融业的市场竞争挑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加速推进,中资、外资银行市场竞争将更激烈,银行经营混业化、利率市场化、住房贷款证券化、个贷品种多样化,将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保值增值带来较大的影响和冲击。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张,资金使用安全问题不断凸现,职工对管理中心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

 

第三章 “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 按照我市“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形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总体思路和“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总目标,进一步增强创新和服务意识,深化实施科学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着力抓好信贷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资金困难。以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支持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拉动城市经济增长,为构建更加和谐、美丽、开放的新郑州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业务发展目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13%,归集总额达416亿元,较“十一五”增加216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年均净增4万人,累计净增20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5%。

2.住房公积金使用。“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0亿元,较“十一五”增加14亿元。“十二五”末个人贷款使用率达到65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5%。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十二五”期间,增值收益年均实现2.3亿元,实现收益总额11.5亿元,较“十一五”增加4.6亿元。

4.住房公积金资产规模。“十二五”期间,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4%,“十二五”末资产总额达到357亿元,较“十一五”末增加172亿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结合国家确定的原则、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和郑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积极探索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思路,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5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1.建设综合信息楼。 “十二五”期间,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并争取住建部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设集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信息港服务中心和档案馆三位一体的综合信息大楼,把郑州打造成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枢纽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2.增设服务网点。“十二五”期间,新增花园路和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五个服务网点,并根据郑州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集聚园区建设的需要适时增设服务网点,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3.拓展信息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研发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网上提取和贷款受理等核心业务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全时段、全方位的客服中心。

(四)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为载体,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第四章  “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大归集力度,打牢发展基础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出发,扭住“四抓”不放,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质量和水平。

抓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积极缴存的良好氛围,提高归集额度。

抓重点。以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归集工作的重点。把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主攻对象”,对应建未建、应交未缴企业采取“低门槛、先进入、后调整、广覆盖”的办法,统筹兼顾各方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缴存范围;把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龙头企业作为“突破关键”,带动拟上市企业及出租汽车、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协调。加强与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以及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通过管委会、管理中心、市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局等职能部门的视察、督查活动,规范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与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参缴率,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目的。

抓执法。采取“上门服务、宣讲政策、催建催缴、调整基数、控制比例”等手段,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打消企业等、靠、望心理,拉动归集扩面的增长。对有投诉和职工上访反映的企业缴存问题,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掌握生产经营情况,探讨解决途径和办法,实行以催促缴。对符合条件而又拒不建立制度和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做到“督办到位,严格程序,规范文书,及时立案,适时处罚,快速执行”,使欠缴单位及时补缴,清除死角和空白区域,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运用资金,发挥保障作用

立足于“十一五”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奠定的基础,进一步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发展形势,不断创新管理工作。

(一)控制好个人贷款重点投向。通过科学调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对象,差别化设定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重点支持好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重点保证铁路、煤炭等行业棚户区改造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惠家庭群体。

(二)全力支持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作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50%确定资金支持规模,支持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重点满足特殊群体资金需求。实施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使这部分人群享受郑州市正式职工的待遇,促进郑州城市化进程。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减轻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压力。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条件,方便贷款职工提前归还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贷款本金回收速度。继续实施人性化的提取政策,对部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位破产、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研究进一步调整提取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深化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住房公积金不仅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情,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和资金安全。

(一)充分发挥管委会决策监管作用。继续发挥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决策监督作用,使事关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决策更加科学。同时,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管委会协调督办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机构调整的各项工作。

(二)牢牢掌控资金管理运作情况。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对管理中心各个部门、岗位、环节和工作流程的检查考核、状态分析、风险评估,实现资金管理的有效掌控。将管理中心的职责范围、行政权力、审批事项、政策依据和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公开承诺、工作动态等及时对外公布,通过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力度。

(三)切实完善实施各项管理机制。一是严密的资金调拨监控机制。严格归集缴存、资金划拨和各项审批环节的工作程序、操作流程和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金调拨安全。二是完善的资金使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研究,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前风险防范、贷后风险监测等内控机制,努力把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到最低数值,达到同行业优秀水平。三是科学合理的数据保险机制。加强电子档案和数据容灾备份系统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权限,确保住房公积金数据的安全可靠。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打造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十二五”期间,打造好“三支队伍”。即:一支高素质的领导人才队伍,主要通过党政领导干部在职教育、各级别各类型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再教育等手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层次、管理理论层次,将领导干部队伍逐步向更高层次提升;一支适应业务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从合理专业配置、提高专业技能、拓宽继续教育、增强专业实践等几个方面,提高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熟练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通过培训、轮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建造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第一,依托现有网络全面建设一套包括文件传输、信息发布、视频、监测、监控、分析以及对住房公积金数据深度挖掘等功能的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为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依据。第二,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降低管理运作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信息系统性能和安全系数,减少能源消耗和运维成本,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第三,在已开通的网上缴存业务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网上提取、贷款受理等核心业务。搭建与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信息和个人征信以及房产登记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和运作安全。第四,建立完善全时段、全方位的住房公积金客服中心,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业务处理等服务。第五,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网站建设,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维护缴存职工的知情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建设功能完善的硬件设施。第一,启动综合信息楼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原地区交通便利、地质结构稳定等自然优势,结合管理中心增值收益规模,适时启动综合信息楼建设项目。一方面,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使郑州成为本行业在全国的信息枢纽和信息港,提高郑州的首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按照高标准、高配置、适用安全的原则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档案馆。信息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在完成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并经国家、省监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二,增设服务网点。“十二五”期间,新增花园路及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五个服务网点,并根据需要适时增设服务网点,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实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办分离制,将涉及缴存职工的各项业务全部窗口化,实现郑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的通缴、通查、通提和通贷,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完善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

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求,加大考察学习和调查研究力度,用前瞻的目光和创新的思维,完善以下四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破解住房公积金发展中的难题。

1.补充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在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之有效的优质服务方式的基础上,着眼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实践中加大工作机制创新研究,力争在转变职能和优化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从注重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保证省级文明单位的争创成功。

2.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制度,通过严格程序和标准,积极使用、培养、引进具有高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确保各类高层次专业人员充实到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探索,规范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等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培养中层以上领导后备力量保障体制,通过规范思想道德、行为规范、能力绩效等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推动评先评优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

3.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论证、完善实施业务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机制,管委会的决策监督机制,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机制。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紧密联系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确立自律意识和勤政为民思想,构筑牢固的道德防线。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制度的规范执行为重点,努力形成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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