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3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2号)精神,按照《关于明确郑州市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程序和原则(暂行)的专题会议纪要》(郑医保会纪〔2021〕2号)文件要求2月21日,联合市卫健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并拟定了郑州市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市级、区级和基层价格。经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并请示省级相关部门后,形成《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明确郑州市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程序和原则(暂行)的专题会议纪要》(郑医保会纪〔2021〕2号)规定原则和程序,“永久起搏器安置术”等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修订,价格平移原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热球子宫内膜去除术”等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气管热成形术”等2个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并统一确定市级、区级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市医保首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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