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28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要求,完善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印发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11月5日,我局出台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暂行办法》(郑自然资文〔2023〕440号),该办法为暂行办法,已实施两年,为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管护费用和临时利用租金标准体系建设上有所欠缺,在临时利用用途和管护责任方面不够清晰等,这些问题在具体执行中亟需解决。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防止侵占、破坏储备土地等行为的发生,提升我市储备土地管护利用质效,我局制定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二、文件编制过程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门组织人员研究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市内五区当前储备土地现状,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吸纳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本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公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二十一条,分为总则、储备土地管护、储备土地临时利用、附则等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出文目的、适用范围、职能责任划分、移交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主体、管护移交手续、管护要求和责任、管护费用及标准、管护制度、临时利用方式和原则、临时利用期限和程序、临时利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临时利用扩租和续期、临时利用负面清单、临时利用行为约束等。重点修改完善了一下内容:

1.制定了管护费用标准:设定了三环内30亩土地管护费用基准价,30亩以下按30亩计,30亩以上地块管护费用实行分段累进制计算拦标价。

2.明确了临时利用原则:项目优先原则、重点服务保障原则、投资强度控制原则和及时供应原则。

3.制定了临时利用负面清单,并对临时利用行为进行了约束,重点加强临时利用风险防控。

4.对临时利用用途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临时利用基准租金:主要分为商业经营、工程项目配套、农业生产三种用途,并区分三环内和三环外,制定了对应的临时利用基准租金。

5.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压实各管护主体责任,做到权责清晰。

6.进一步明确了临时利用招租的程序,主要增加了市局网站公示和竞价方式。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张尊柏

联系方式:0371-67882781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