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29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中,部分房源信息发布者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存在恶意隐瞒抵押、查封、冻结等信息,或发布虚假、捏造不实房源等问题,严重影响交易安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切实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源信息真实透明,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借鉴南京、苏州、武汉、广州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市房屋交易中心起草了《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目前,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平台已与房管、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可打造“产权真实、一房一码、全程可溯、公开透明”的房源管理体系。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二)工作目标:通过房源核验赋码,从源头遏制虚假、不实房源,实现“产权真实、一房一码、全程可溯、公开透明”的房源管理体系,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及管理提供真实数据支撑。

(三)主要任务:建立存量房房源核验平台,推行房源码制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产信息发布平台等市场参与主体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三、文件依据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三)政策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5号)、《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豫建行规〔2025〕1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执行范围:郑州市市内五区。各开发区、县(市)及上街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开展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有关期限:房源码有效期由申请人自行确定,到期需重新申请。房屋权属发生变动或网签、异议登记或查封的,房源码自动失效。房源成交、委托到期、取消委托或房源码失效的,信息发布人应及时下架房源。
本通知印发前已上架的存量房源,有三个月的缓冲期,在2026年12月底前可完成申请核验工作。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通知》共八章二十二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定义与基本要求。明确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房源码的基本定义。房源码是通过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平台核验后取得的房屋信息编码,包括数字码和二维码。

(二)管理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市内五区实施和管理工作。郑州市各开发区、县(市)及上街区可参照开展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核验平台。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健全核验平台,各开发区、县(市)及上街区可申请使用市级核验平台系统。核验平台应保障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建立信息错误更正和快速响应机制,并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四)房源申请核验与赋码。房源申请核验可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线上申请,经纪机构代为申请的应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核验平台对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权属状态、所有权人信息等进行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生成房源码。申请人对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核验平台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

(五)房源信息发布与房源码应用。房源信息发布人发布房源信息时,须已取得房源码并主动展示,不得伪造、变造房源码。房源码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郑好房”“郑房交易网”等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预购人可通过微信、“郑好办”扫描二维码查阅房源信息,或登录以上网站、平台输入数字码查阅房源信息。

(六)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和各开发区、县(市)及上街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加强房源信息发布行为监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严格执行或违反本通知的,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给予信用加分或扣分。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应健全行规行约及信用档案,依据行规行约给予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

(七)法律责任。 核验房源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露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源信息发布人违反本通知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约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网签服务资格、取消核验平台接口使用权限;涉嫌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新政策特点

此前,我市未出台专门针对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房源信息发布行为的规范分散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中,缺乏系统性、全流程的核验赋码管理机制。

本《通知》首次系统性建立存量房房源核验赋码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源头治理。要求所有对外发布的存量房源须经官方平台核验取得房源码,未取得房源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

二是信息透明可查。预购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数字码查阅房源权属、抵押、查封等关键信息。

三是动态更新与自动失效。房源码信息每日定时更新,房屋权属发生变动、已网签、办理异议登记或被查封的,房源码自动失效。

四是信用联合奖惩。将房源核验违规行为纳入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加分或扣分挂钩。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免费核验服务。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平台免费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不收取费用。

(二)多渠道申请。提供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郑好办—郑好房”或核验平台提交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申请的,可向核验平台申请线下办理。

(三)操作指引。《通知》附有《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操作流程》,详细列明申请人申请房源码流程、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产信息发布平台申请账户流程、各开发区、县(市)及上街区申请管理账户流程、工作人员工作流程,便于各类主体对照操作。

(四)咨询电话。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联系电话:67180252、67180231。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行。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解 读 人:秦建设、樊振兴

联系方式:0371-6788991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