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2016年,省人社厅77号文件调整了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原来由人社部门负责,现由地税部门负责。本通知的起草就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维权中涉及行政执法的权责问题。
二、起草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市职工群众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93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条,主要明确了社会保险稽查中各个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第一条主要说明我市社会保险维权事项的受理和调查处理由我市人社局二级机构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负责。
(二)第二条规定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受理并下达处理文书后,由用人单位持文书到各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或补缴手续,各社保中心依据文书做相应的征缴计划。
(三)第三条规定社保中心将征缴计划推送到我市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负责按照计划进行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