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草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的解读文本
发布时间:2020-04-10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制实施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2019〕4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我局起草代拟了《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4月10日,由我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进行了联合印发。

二、制定过程

2019年11月26日,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向我局下发了《关于催办出台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以推动联合竣工验收顺利实施。我局收到《催办通知》后,于2019年11月28日交办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具体负责《联合测绘实施细则》文稿的起草工作。经广泛的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反馈23家单位33条意见建议,经逐条研究,我们采纳了其中4条意见建议。后经我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一步讨论和修订完善,最终形成了《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共计二十二条,并附《郑州市联合测绘单位信息库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自主选择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人防测量、房产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测量测绘技术服务工作。

明确了联合测绘的组织协调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明确了符合条件要求的测绘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信息库,经郑州市政务服务“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会同市资源规划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验后,并对外公布。

四、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

(四)郑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催办出台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郑州市“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交办单事项;

(六)《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八)《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五、解读机关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刘华宝

联系电话:0371—688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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