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已经政府令第243号修订,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起草依据
1.《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2.《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
3.《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82号);
4.《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制度共分十八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1.明确了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2.附则部分明确了特定情形下的处罚标准。
3.明确了原郑黄管发[2009]12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同时作废。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马惠萍
联系电话:6822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