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2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问:文件起草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为指导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此方案。

二、问:文件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2021年6月,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启动并完成了《实施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形成了《实施指导方案》初稿,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了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地方;7月,与财政部门联合会签,正式印发。

三、问: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实施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郑政〔2019〕14号),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二是明确了实施重点。1.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2.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3.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4.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三是明确了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发)执行。四是明确了资金分配与使用。补贴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郑州市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使用和监管办法等方面与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管办法相同;农机购置补贴实行普惠制。五是明确了实施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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