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依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郑州市实际,我们起草了《郑州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了便于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对《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梳理我市畅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借其他国家中心城市及经济发达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前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在多次征求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建设局、科技局、工信局等市直主管部门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不拘一格选人才,努力打造我市人才集聚新高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人才评价规律,破除“四唯”倾向,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绩贡献。坚持以用为本,放权搞活,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把人才评价与引进、使用与激励紧密结合,满足我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选才引才用才需求。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效率,进一步畅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通道,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汇聚一流创新人才提供服务。
三、执行范围
(一)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嵩山、黄河、神农种业等省实验室、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的骨干专家。
(三)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内外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和业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五)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四、落实措施
(一)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组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实行特殊人才特殊申报政策
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参加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的限制申报,评审通过后在事业单位空岗内优先聘用,无空岗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按照特设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凑条件”“对条件”倾向,不求业绩“大而全”,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和创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
(四)激励博士后科研创新
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五)优化职称确认程序
对市外流动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关部门核实后7个工作日,及时、快捷办理职称确认手续。对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初定中级职称和引进的国内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设置特设岗位,不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及时聘用。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破除“四唯”倾向,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绩贡献。坚持以用为本,放权搞活,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把人才评价与引进、使用与激励紧密结合,满足我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选才引才用才需求。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效率,进一步畅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通道,为汇聚一流创新人才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提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的五种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提出五项改革举措,主要是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实行特殊人才特殊申报政策、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激励博士后科研创新和优化职称确认程序。
第四部分是申报条件。明确了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的基本条件。
第五部分强调了有关问题。明确了申报人政治和业务方面要求、“绿色通道”考核认定职称的效力、经费保障以及自主评审单位组织实施等问题。
六、创新特点
(一)绿色通道层次更高。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和打造我市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要求,建立了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职称申报评聘“绿色通道”,更加有利于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深耕专业,追求更高学术成果。
(二)绿色通道范围更广。明确五类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分别是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嵩山、黄河、神农种业等省实验室、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的骨干专家;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内外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和业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我市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三)绿色通道类型更全。既有不受学历、资历、年限限制,直接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通道,也有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职称。既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也有本土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既有“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也有优秀的博士后人才。既有面向市场主体的工程、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有面向文化、体育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绿色通道程序更快。优化申报评聘流程,加快业务办理时限。申请组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及时办理评审结果确认手续。
(五)绿色通道质量更高。破除“四唯”倾向,突出用人主体和市场激励导向,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重点,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和创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