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1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郑制高办〔2021〕19号)文件要求,切实发挥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和典型应用场景评选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市工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制定《郑州市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郑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郑制高办〔2021〕19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5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和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具体含义、涵盖领域等,是指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城市运营、民生服务等需求,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场景。

第二部分为 人工智能标杆企业认定条件。包括基本条件、指标性条件以及附加评分条件。基本条件包含在郑州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郑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等6条;指标性条件包含企业一年内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一个纳税年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等4条;附加评分条件包含上年度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或服务合同收入100万元以上,近两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人工智能方面表彰和示范、项目、产品等5条。

第三部分为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认定条件。本章包含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产品)在具体领域有较完善的应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等5条。

第四部分为申报程序。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科技局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工作。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市)相关部门初审,市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研究认定、结果公示等。

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针对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及对已认定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况予以列明。

四、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周涛  

联系电话:0371-898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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