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4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促进行政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行政调解体制机制,我局研究起草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行政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有着重要意义。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同时也就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出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据《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相关规定,起草制定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二、主要内容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共十四条,主要包括:行政调解遵守的原则、行政调解的范围、行政调解的组织实施、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行政调解中调解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行政调解的办理时限、行政调解的终止情形和责任追究等十四条内容。

三、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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