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0 发布机构: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一、起草背景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黄河战略正式成为重大国家战略。同时,今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对黄河流域开展各类活动从国家法律层面进行了规定。

自黄河战略正式实施以来,园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还缺乏一个比较完整的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同时考虑到这也是园区第一个较为全面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肯定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我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后续还将根据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并调整完善。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执行)

2.《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74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三、起草过程及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暂行规定》起草工作,总体经历了2个阶段。

一是初稿起草阶段。在起草过程中,我局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认真参考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情况,并学习了其他风景名胜区的相关规定,力求该文件更具备指导性和针对性。同时,我局还认真梳理了近些年来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规定中也进行了有关明确。初稿于7月中旬基本完成。

二是修改完善阶段。我局于今年7月19日征求管委会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意见,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建议。8月10日,我局将该文件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主任办公会原则同意。会后,有关单位提交了修改建议1条,经认真研究和沟通,部分采纳。目前已经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共22条,分为四个章节。

第一章节为总则,是《暂行规定》的序言和概括性的条文,总则主要包括4条,分别对出台的目的、原则、责任主体和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为保护,共9条,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为管理,共8条,对具体的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为附则,1条,明确了实施的时间。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金涛

联系电话:6822226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