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6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背景依据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我局为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规范郑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提高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的一项具体举措。2021年6月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落实省政府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下放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事项。2023年7月26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对矿业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权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进行了调整。近年来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务服务事项提出“一网通办”要求,部省下发文件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因此,亟待出台文件对我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

理。

二、目标任务

为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提供重要依据。明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权限和范围,规范评审备案工作程序,加强评审备案质量管理,建立评审备案结果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特制定此《通知》。

三、工作进展(起草过程)

2023年9月开始文件起草工作, 10月18日进行集体讨论,根据讨论结果进行修改完善。11月2日,在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对《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正文部分明确了郑州市级评审备案权限及范围、加强评审备案质量管理、建立评审备案结果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附件1(郑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细则》)规范评审备案工作程序。明确了受理、评审专家组确定及审阅报告、评审、专家组复审、评审机构复核、备案等具体环节,以及评审程序终止、评审结果纠错。

三是附件2(郑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告知申请人申请方式、提交材料、办理结果形式及办理时限等内容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