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1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来源:社发处

一、文件起草背景

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是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动能,是保障人民健康的迫切需求。为深入贯彻“四个面向”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落实《郑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健康郑州行动(2020—2030年)》等文件精神,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结合医疗机构科技需求,研究起草本办法。

二、文件起草依据

1、《科技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2、《郑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3、《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

4、《健康郑州行动(2020—2030年)》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郑州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指导计划(以下简称“指导计划”)是指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社会需求自主选题、立项后自筹资金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完成后自行组织结项的科技项目。适用于在郑州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以下简称“各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设有医学专业的高校。

第二章组织管理,明确了指导计划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指导计划项目的管理由市科技局、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辖区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章申报与立项,一是明确了指导计划项目应符合的条件,包括选题应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聚焦医疗卫生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重点和难题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明确了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包括对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用、项目经费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明确了指导计划项目立项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验收,明确了项目实施周期、变更程序、验收方式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