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2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一、起草背景

规范商品市场分类遴选准入流程,构建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推动我市商品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

(二)《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商流通函〔2021〕159号)。

三、主要内容

结合郑州市商品市场实际及相关政策,通过实地调研和深入论证分析,制定《郑州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审定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制度、政策及措施;组织对新建、改(扩)建和转换业态招商的商品市场项目进行业务评审;研究解决制约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督促检查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市直相关单位对中央、省市商品市场发展的政策、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

总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成员单位为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各开发区、区县(市)相应成立区级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联席会议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商品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经营、分别纳税,由市场经营管理者负责经营管理,实行集中公开商品交易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开展商品交易的各类场、馆、所、园区、体验(博览)中心等。按经营商品的类别,主要区分为工业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三大类。

(四)组织方式

1.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辖区市场开办方关于商品市场规划建设类或优化升级类的相关资料,形成初审意见后书面上报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审阅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提报的相关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商品市场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3.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业务评审会,对规划建设和升级优化的商品市场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4.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拟定联席会议需审定的事项、召开时间、参加人员等,并报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四、预期效果

整合市场资源、缓解业态同质竞争、激发市场流通活力,逐步构建更加高效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解 读 人:龚旭
        联系方式:0371-6788655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