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与效益,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郑州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郑粮〔2024〕34号,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的出台积极响应了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新要求,确保了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出台背景
2019年3月20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州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部门职责界定、物资动用程序及管理费核算标准等都已发生变化,原有民政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已难以满足当前管理需求。
同时,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2月13日)与《河南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2月8日),为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与基本遵循。
基于部门职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参考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办法》,以加快推进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构建起科学完善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定依据
《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上位法及《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地方实际,确保制度设计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全面覆盖了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各方职责、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调用、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界定了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定义,并详细阐述了相关部门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第二章 储备购置:详细规定了储备规模的确定与调整机制,明确了年度购置计划和紧急购置计划的制定、下达及组织实施流程,同时对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物资储备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拨到位。
第三章 储备保管:强调了储备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详细规定了储备管理中必须遵循的规章制度,包括物资统计报告制度、资产报送制度、储备到期物资的报废处置流程等,以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同时,针对保管费补贴标准和损毁物资的补充更新,《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既保障了物资储备的持续性,又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第四章 物资调用:明确了物资调用的条件与程序,对郑州市启动应急响应、未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及其他需要动用物资的情形下的物资动用审批及调运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调用应急救灾物资,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第五章 责任追究:针对相关主体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明确的责任条款,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章 附则:对《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效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办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持续提升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解 读 人:王栋梁
联系方式:0371-662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