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5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与效益,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郑州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郑粮〔2024〕34号,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新要求,确保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出台背景

2019年3月20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州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部门职责界定、物资动用程序、管理费核算标准等都已发生变化,原有民政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管理需要。

同时,2023年2月1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2月8日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基于部门职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参考国家及河南省层面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办法》,以加快推进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构建完善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定依据

《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上位法及《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等地方实际,确保制度设计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全面覆盖了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各方职责、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调用、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第一章 总则:对《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定义及相关部门职责等予以明确。

第二章 储备购置:对储备规模的确定与调整、年度购置计划(紧急购置计划)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程序作出明确要求。

第三章 储备保管:对储备管理中涉及的规章制度建设、统计报告、物资资产报送、储备到期物资报废处置、保管费补贴标准、损毁物资补充更新等作出规定。

第四章 物资调用:重点对物资调用条件、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对郑州市启动应急响应、未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其他需要动用物资的情形下物资动用审批和调运作出相应的要求。

第五章 责任追究:就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责任条款,完善责任落实,做到职责明确,失责必究。

第六章 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效等。

下一步,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持续提升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