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05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和贯彻落实有关问题做如下解读。

:近些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如何?

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的重要扶持措施。自2004年政策出台以来,支持不断,惠及范围不断扩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统计,2021至2023年,全市通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共兑付补贴资金1.2亿补贴各类农机具12843台,受益农户10443户。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效率,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上有哪些要求?

答: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补贴对象有什么新变化?

答:方案》在保持补贴对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做了细微调整补贴对象由“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更改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方面有无变化?

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可通过网络在河南省农机购置公开专栏中查阅。

补贴额有升有降。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机化发展需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提高部分重点机具、区域内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粮食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等补贴额。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我市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河南省补贴范围内选择22大类46个小类126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市补贴范围。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突出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

暂未列入省补贴范围,符合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定,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35%,不得占用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

:《方案》对补贴资金分配使用是如何安排的?

答:方案》明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要优先用于以往年度已录入但尚未兑付及当年已购机的补贴申请,并通过办理服务系统予以体现。

《方案》指出,要深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鼓励探索对参与防灾减灾的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适当给予应用补贴的方式方法。探索实施市级农机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先进适用短板创新机具研发制造、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

:《方案继续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是如何考虑的?

答: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有利于集中资金保重点,有助于稳定农民购机预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各开发区、区县(市)应根据农业生产需要以及资金供需实际,从全市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地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县级受理的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但应及时告知购机者有关情况。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新变化?

答:目前,农机购置补贴主要针对已有推广应用基础的成熟产品,部分农机创新产品因短期内无法达到补贴机具资质条件,农民“想用补不了”的矛盾日益凸显。《方案》明确,各地可按照上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关于试点产品选定的要求,报经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向省农业农村厅建议将农机装备补短板范围内等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以及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列入补贴范围,并开展相关工作。支持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3年以下的特定补贴支持,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成功推向市场的转为常规补贴,补贴额测算比例调至30%以下,效果不好的退出补贴范围。

:《方案》在进一步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

答:我市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流程。一是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方案》对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规范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哪些要求?

答: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局

解 读 人:张鸣

联系电话:0371-6717072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